光明路居民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无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光明路居民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无标段
- 项目地址: 昌都市城区
- 规模: 房屋屋面维修工程9006.68平方米,房屋维修工程32564.37平方米,硬化工程1125.15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1125.15平方米,电气线路改造10131.84平方米,给排水改造工程10131.84平方米;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2.3:建设地点:昌都市城区;2.4:工期:180天;2.5:质量目标:合格三、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 报名开始时间: 2020-05-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0-06-03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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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路居民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ZLY-CDZB-2020050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光明路居民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已由
西藏昌都市财政局以昌财建字【
2019
】
36
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房屋屋面维修工程
9006.68
平方米,房屋维修工程
32564.37
平方米,硬化工程
1125.15
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
1125.15
平方米,电气线路改造
10131.84
平方米,给排水改造工程
10131.84
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3
:建设地点:昌都市城区;
2.4
:工期:
180
天;
2.5
:质量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及以上资质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函〔
2013
〕
119
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
2011
〕
85
号进行备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至
2020
年
6
月
3
日,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
http://111.11.198.166/
)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至
2020
年
6
月
3
日,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
http://111.11.198.166/
)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0
年
6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
>
、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
八、
其他:
8.1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
开标现场须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携带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公证书以及本人身份证件、拟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等原件参与开标。
8.3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投标价时按此要求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
2016
版预算定额》报价”。
8.4
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市管【
2016
】
278
号)的规定要求。
8.5
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藏建招)〔
2017
〕
256
号)以及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要求
8.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50
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
王岳山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澜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都市聚盛苑
3
栋
12-3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13908956325
西藏澜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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