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藏铁路工程建设洛隆项目部驻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川藏铁路工程建设洛隆项目部驻地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昌都市洛隆县腊久乡西通坝村
- 规模: 洛隆项目部规划占地7.5亩,房屋建筑面积约2076㎡,拟采用装配式房屋建设
- 范围: 昌都市洛隆县腊久乡西通坝村;2.2、建设规模:洛隆项目部规划占地7.5亩,房屋建筑面积约2076㎡,拟采用装配式房屋建设 ;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给水、排水、采暖及供氧(不含采暖和供氧设备),及室外工程全部工作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03-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3-30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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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藏铁路工程建设洛隆项目部驻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 洛隆项目部驻地建设 已由 国家发展改革委 以 《关于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委基础〔2020〕143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川藏铁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出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 目 概况 与 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昌都市洛隆县腊久乡西通坝村;
2.2、建设规模:洛隆项目部规划占地7.5亩,房屋建筑面积约2076㎡,拟采用装配式房屋建设。其中,办公楼一栋,共2层18间,建筑面积约586㎡,采用装配式打包箱式房,内走廊结构布局;宿舍楼两栋,各2层,建筑面积1148㎡,采用装配式打包箱式房,内走廊结构布局;另设餐厅1处(建筑面积243㎡),值班室1处(建筑面积18㎡),晾衣房1处(建筑面积81㎡),均采用装配式快装房。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符合合格工程标准及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给水、排水、采暖及供氧(不含采暖和供氧设备),及室外工程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 人 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至少完成过1项建筑面积2500m2及以上建筑工程项目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关 注 项 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3月25日16时00分 至 2022年3月30日23时59分 (北京 时 间,下同),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ggzy.xizang.gov.cn)、 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 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2年3月25日16时00分 至 2022年3月30日23时59分 ,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ggzy.xizang.gov.cn) (购买网址)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 递 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4月18日16时00分 ,地点为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
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企业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
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
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区外企业到场人员须为在藏负责人,并提供授权委托公证书)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
8.3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及补充文件的规定要求。
8.4本项目执行藏公共资源专班[2021]20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9月20日起,凡在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类电子系统进行交易的项目,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均免费提供,不再收费。
8.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按《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执行。
8.6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8.7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的规定要求。 8.8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的规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