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洛隆县牲畜育肥场(巩固提升)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洛隆县发布时间:2022-07-04来源: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昌都市洛隆县牲畜育肥场巩固提升项目项目
  • 项目地址: 昌都市洛隆县
  • 范围: 新建德嘎村牧场牛棚609.51平方米,母许牧场牛棚594.17平方米,母许牧场仓库267.03平方米,房屋屋面局部更换PC阳光板2191.3平方米及相关附属工程等(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2.2计划工期:5个月;2.3建设地点:昌都市洛隆县;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5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07-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7-11

项目详情

昌都市洛隆县牲畜育肥场(巩固提升)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昌都市洛隆县牲畜育肥场(巩固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2626001 本招标项目昌都市洛隆县牲畜育肥场(巩固提升)项目已由洛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藏洛发改发【2022】7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隆县农业农村局(产业振兴组),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新建德嘎村牧场牛棚609.51平方米,母许牧场牛棚594.17平方米,母许牧场仓库267.03平方米,房屋屋面局部更换PC阳光板2191.3平方米及相关附属工程等(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2计划工期:5个月; 2.3建设地点:昌都市洛隆县;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7月11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 )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7月11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 )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8日11时00分,电子文档递交网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 ),纸质文档递交地点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都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加密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纸质投标文件到开标现场并出示身份证件,委托人需携带经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由监督部门核实信息,未到场或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8.3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须提供纸质标书、电子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2份,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密封。

8.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
证及人员证书须提供原件;
8.5、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 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 2018〕195号)文件,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
交易系统中只能选择(且必须选择)系统对接的金融机构线上开具保单或保函的方式进行保证金递交; 线下采取账号转账提交现金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当安排充裕的时间在系统开具 已对接金融机构的保单或保函。
8.6、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 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 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
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7、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 定,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
职做出承诺,承诺书原件须投标单位盖上公章带到开标现场,承诺书格式由投标企业自行拟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隆县农业农村局(产业振兴组) 地址:昌都市洛隆县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都市昌蜀苑1单元703室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998938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