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2021年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工布江达县发布时间:2021-11-01来源: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工布江达县2021年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林芝市工布江达县
  • 规模: 新建周转房5091.21平方米;总体电气给排水、电气工程、沥青混凝土地面239.09平方米,入户道路63.16平方米,植草砖地面383.82平方米,绿化工程900.84平方米及其它附属设施
  • 范围: 新建;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3建设规模:新建周转房5091.21平方米;总体电气给排水、电气工程、沥青混凝土地面239.09平方米,入户道路63.16平方米,植草砖地面383.82平方米,绿化工程900.84平方米及其它附属设施
  • 报名开始时间: 2021-11-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11-06

项目详情

工布江达县2021年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工布江达县2021年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ZZB—CQFTLZ—2021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工布江达县2021年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 已由 工布江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发改【2021】102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工布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补助及本级财政配套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新建;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建设规模:新建周转房5091.21平方米;总体电气给排水、电气工程、沥青混凝土地面 239.09 平方米,入户道路 63.16 平方米,植草砖地面 383.82平方米,绿化工程900.84 平方米及其它附属设施。(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补助及本级财政配套,已落实;

2.5建设地点:林芝市工布江达县;

2.6施工工期: 365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独立法人资格,拟派建造师须具备 相应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

3.2、应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于2021年11月1日11时00分至2021年11月6日18时30分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投该项目投标无效。

五、开标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开标(区外投标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藏负责人),其身份不一致的情形按废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 11 22 10:00 ,地点: 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现场踏勘和预备会

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工布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旦增曲扎

电  话:15289146875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丰韬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18108945252

备注:9.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否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9.2根据藏建招【2019】36号文《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记取税金。请各投标人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

9.3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要求。

9.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0〕56号)及《关于印发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藏建招〔2018〕161号)文件有关规定。

9.5投标企业应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

9.6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措施费里。如中标单位未按照本文件执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9.7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重庆丰韬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