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朗县拉多乡吉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林芝市发布时间:2021-11-04来源: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林芝市朗县拉多乡吉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项目
  • 项目地址: 林芝市朗县2.2建设规模: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室2栋,分别是124.64㎡
  • 规模: 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室2栋,分别是124.64㎡、514.08㎡,以及附属设施
  • 范围: 林芝市朗县2.2建设规模: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室2栋,分别是124.64㎡、514.08㎡,以及附属设施 ; 施工图纸、项目作业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2.4标段划分:共设1个合同标段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6质量要求:合格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3.2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房屋建筑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报名开始时间: 2021-11-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11-09

项目详情

林芝市朗县拉多乡吉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LZZQ2021-00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林芝市朗县拉多乡吉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已由 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朗发改 [2021]154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林芝中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援藏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林芝市朗县

2.2 建设规模: 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室 2 栋,分别是 124.64 ㎡、 514.08 ㎡,以及附属设施。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项目作业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 共设 1 个合同标段

2.5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 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企业资质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 类似工程业绩 (房屋建筑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没有因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以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网站任一网站上均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为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 企业财务要求:

提供 : 3 年( 2018-2020 年度)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6 企业业绩要求:

提供 : 3 年,( 2018.1- 至今)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 房屋建筑 )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结构类型、建设规模、施工工艺相似或接近的 房屋建筑 工程)

3.7 区外企业要求:

区外企业办理《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登记证》 (满足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要求),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进行投标,可中标段数为 1 个。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通过上述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21 11 4 9 30 分至 2021 11 9 18 30 分(北京时间),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进行本项目投标备案后,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ggzy.xizang.gov.cn) 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3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4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提出。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11 24 10 00 分,开标地点为 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 标室

5.2 逾期送达、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ggzy.xizang.gov.cn) 发布。

七、其他

7.1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档)电子文件上传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 开标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开标(区外投标企业到场开标人员必须是在藏负责人),其身份不一致的情形按废标处理。

7.3 根据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7.4 根据《关于落实住建部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要求,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函格式严格按照住建部印发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执行,具体格式详见西藏自治区招投标网。格式与示范文本不一致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7.5 根据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 [2020]89 号) 文件要求,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必须按照以下原则做好岗位开发:

(一)承揽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占控股和主导地位的投资项目,建设工程企业应当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并就业满 1 年的至少 1 人以上;

(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投资每递增 5000 万元,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增加 1 人,就业人数达到 20 人以上,不再作投资递增要求;

(三)工程服务企业服务费单项合同估算价 100 万元以上的项目,服务费每递增 100 万元,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增加 1 人,就业人数达到 10 人以上,不再作服务费递增要求。

(四)鼓励农牧民施工企业积极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并培养其为企业骨干人员。如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人)均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加分凭证的,予以废标处理。

注:投标人须提供 7 1 日以后打印的西藏大学生加分凭证,未按要求提供的,予以废标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朗县沿江路

联 系 人: 吴先生

话: 173 8994 1093

招标代理: 林芝中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幸福小区 C2-2-802

联 系 人: 陈先生

话: 198 8910 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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