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县塔荣镇林岗村“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整村推进项目
- 项目名称: 尼木县塔荣镇林岗村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整村推进项目
- 项目地址: 塔荣镇林岗村
- 规模: 对塔荣镇林岗村老旧房屋进行改造提升,并新建部分住房,浴室、垃圾收集点、牲畜棚等,整村实施绿化、亮化和道路硬化,对现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改善卫生环境(详细内容
- 范围: 尼木县塔荣镇林岗村“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整村推进项目 ; 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尼木县塔荣镇林岗村“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整村推进项目EPC总承包,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1-05-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5-31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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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塔荣镇林岗村“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整村推进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ZZ–XZZB–2021001 本招标项目 尼木县塔荣镇林岗村“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整村推进项目 已由 西藏尼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 尼发改字[2020]402号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尼木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为 尼木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 市县两级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 LS2021157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尼木县塔荣镇林岗村“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整村推进项目。 2.2建设地点:塔荣镇林岗村。 2.3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2.4工程总投资约 4307.60 万元(以概算批复为准)。 2.5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塔荣镇林岗村老旧房屋进行改造提升,并新建部分住房,浴室、垃圾收集点、牲畜棚等,整村实施绿化、亮化和道路硬化,对现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改善卫生环境(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范围: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尼木县塔荣镇林岗村“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整村推进项目EPC总承包,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7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设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及以上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施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3.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道路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近三年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设计和施工须具有相对应专业的类似项目业绩)。 3.5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件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区内、外设计、施工企业需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上进行登记,联合体牵头人需进行项目备案且报名期内进行备案方有效,备案人员为:项目总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和劳务员至少各1名)。 3.6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登录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 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50.00元人民币, 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相关票据;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拉萨日报》上同天发布。 7、其他事项 7.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牵头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其身份信息不一致或非本企业人员,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7.2、投标人须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及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尼木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尼木县幸福路23号 联 系 人:傅先生 联 系 电 话:1365761918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卓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罗布林卡路21号德丹林小区6栋1单元101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 系 电 话:18381679358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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