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市直2021年(野堆村)周转房建设项目(二次)(1标段)招标公告

昌都市发布时间:2022-05-13来源: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昌都市市直2021年野堆村周转房建设项目1标段
  • 项目地址: 卡若区城关镇野堆村
  • 规模: 总建筑面积51652.38平方米,包括5栋住宅楼和设备用房,及建筑、装饰、强弱电、电梯、消防、给排水、土石方、绿化、挡土墙、停车位和防洪渠护栏、场区道路和硬化工程及场区综合管网等附属设施
  • 范围: 工程的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05-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5-19

项目详情

昌都市市直2021年(野堆村)周转房建设项目监理标段(二次)(2标段)招标公告

昌都市市直2021年(野堆村)周转房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1924001002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昌都市市直 2021 年(野堆村)周转房建设项目 已由 西藏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昌发改投资【 2022 43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卡若区城关镇野堆村。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1652.38平方米,包括5栋住宅楼和设备用房,及建筑、装饰、强弱电、电梯、消防、给排水、土石方、绿化、挡土墙、停车位和防洪渠护栏、场区道路和硬化工程及场区综合管网等附属设施。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监理标段。

2.4招标范围: 工程的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和审计工作。

2.5计划工期: 72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监理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以上 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2019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拟派往本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总监,须具备国家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并为本公司正式职工(提供社保证明)。具有能满足本项目监理的人员和监理设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月 13日10时30分至2022年05月 19  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2年  05 月 13 日10时30分至2022年05月 19  日18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2年6月 7日10时30分,地点: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平台》上发布。

八. 其他

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委托授权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参加现场开标,身份不一致不得参与开标。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3区外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及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区内企业应进行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

8.4各相关投标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区外企业负责人必须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在藏备案委托代理人)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及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 原件带至开标现场。

8.5开标现场投标人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文档(U盘),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投标人仍需提供投标文件纸质文件。

8.6本项目执行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第二章第九条规定。

8.7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8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

8.9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人工费拨付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35号)等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10投标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信用中国主网站(各省市网站不予认可)、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网站。 以上任一网站上均无在公示期的不良行为记录,需提供网上截图。(仅以以上三个网站平台查询数据为准。其他任何网站平台查询数据均不予认可)。

8.11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房屋市直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的通知》(藏建办【2022】225号)要求,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在中标后需到达施工管理现场履职,并进行实名制现场管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昌都市马草坝体育路

联系人:土登罗真

联系电话: 0895-4823434

招标代理机构:昌都市恒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昌都市启赤花园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908956325

昌都市恒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