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县南伊乡南伊村整村搬迁打造项目(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米林县南伊乡南伊村整村搬迁打造项目施工项目
- 规模: 新建民居41栋,幼儿园、村公所、党建活动室各1处,并配套道路、围墙、大门、绿化、总体给排水、电气等附属工程
-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米林县南伊乡南伊村整村搬迁打造项目(施工):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18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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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县南伊乡南伊村整村搬迁打造项目(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5067001) 一、招标条件 本米林县南伊乡南伊村整村搬迁打造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5067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援藏资金和乡村振兴统筹资金,招标人为米林县南伊珞巴民族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新建民居41栋,幼儿园、村公所、党建活动室各1处,并配套道路、围墙、大门、绿化、总体给排水、电气等附属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米林县南伊乡南伊村整村搬迁打造项目(施工):
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米林县南伊乡南伊村整村搬迁打造项目(施工):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内具有类似建筑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米林县南伊乡南伊村整村搬迁打造项目(施工): 获取时间: 2023-03-27 18:00 -- 2023-04-03 18:0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米林县南伊乡南伊村整村搬迁打造项目(施工):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3-04-18 10: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米林县南伊乡南伊村整村搬迁打造项目(施工): 开标时间: 2023-04-18 10:0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开标前)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根据“关于启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所有投标单位应完成“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221.13.83.27:8010/#/index)”企业信息报送工作。 3、本项目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87号)文件要求,不再将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4、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措施费里。如中标单位未按照本文件执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5、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建办标[2019]193号”文件通知以及“藏建招[2019]36号”文件通知,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以上通知进行投标报价和计取税金。请各投标人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限价按新定额、新税率的营改增后计价,施工合同必须按新定额、新税率的营改增后签订。 6、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藏建市【2021】4号《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 7、本项目执行《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55号)的文件要求。 8、中标单位须按照《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全面落实廉政协议制度的通知》藏建市管函〔2022〕262号文件,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协议书、否则招标人或监督部门有权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林芝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