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那曲分公司职工周转房新建项目-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2019年那曲分公司职工周转房新建项目附属工程
- 项目地址: 那曲市迎宾大道北侧2.3规模:完成场地的附属建设包含供暖设备房及供暖设备
- 规模: 完成场地的附属建设包含供暖设备房及供暖设备(含暖气片)、阳光棚及绿化、场地及道路平整、围墙、管道沟槽、化粪池、市电引水及引电等建设内容
- 范围: 西藏通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那曲分公司职工周转房新建项目附属工程2.2建设地点:那曲市迎宾大道北侧2.3规模:完成场地的附属建设包含供暖设备房及供暖设备(含暖气片)、阳光棚及绿化、场地及道路平整、围墙、管道沟槽、化粪池、市电引水及引电等建设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0-06-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0-06-26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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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那曲分公司职工周转房新建项目 - 附属工程无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0747-2060SCCXZ0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9 年那曲分公司职工周转房新建项目附属工程已由西藏通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藏通服 [2019]6 号批准建 设 。招标人为 西藏通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藏通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那曲分公司职工周转房新建项目附属工程
2.2 建设地点:那曲市迎宾大道北侧
2.3 规模:完成场地的附属建设包含供暖设备房及供暖设备(含暖气片)、阳光棚及绿化、场地及道路平整、围墙、管道沟槽、化粪池、市电引水及引电等建设内容。
2.4 计划工期: 120
2.5 招标范围:包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7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8 项目性质:新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开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承建过的类似施工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含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 具体数量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 具体数量 ) 个标段 (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06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至 2020 年 06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 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 www.xzzbtb.gov.cn ) 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 020 年 06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至 2020 年 06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 在 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 www.xzzbtb.gov.cn ) 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0 年 07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 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其他
8.1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8.2 、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 2020 年 3 月 12 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8.3 、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通知书》(藏建市管 [2016]278 号)的规定。
8.4 、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藏党发 [2017]9 号)的规定要求。
8.5 、投标人须按臧建市管涵 [2013]119 号文件要求及臧建市管函 [2011]85 号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应备案资料。
8.6 、开标现场须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公证书以及本人身份证件参与开标。
8.7 、 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 2019 〕 38 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8 、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 2019 〕 9 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 ( 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 ) 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9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50 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8.10 、《关于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反藏、进藏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我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式提供的“解除观察证明”,如无本人解除隔离证明原件工作人员将拒绝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11 、根据《关于调整我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负责人)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承诺书附招标文件第九章);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供 PDF 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每份内容一致。开标后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再决定是否需要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
8.12 、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 2018 〕 195 号)文件,明确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四家保险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
8.13 、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14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 [2017]148 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班 [2019]9 号)文件等相关内容: 1. 本项目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 2. 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 3. 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8.15 、投标人须携带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到开标现场。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通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 84 号
联 系 人:于先生
手 机: 15089000761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6 栋 2 单元 1 楼 1 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手 机: 18910330051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0 年 0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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