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美县哲古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无标段招标公告

措美县发布时间:2020-06-15来源: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措美县哲古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无标段
  • 项目地址: 山南市措美县哲古镇措美县哲古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位于哲古镇现状建成区,占地面积约0.68平方公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措美县哲古镇安全饮水工程
  • 范围: 山南市措美县哲古镇措美县哲古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位于哲古镇现状建成区,占地面积约0.68平方公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措美县哲古镇安全饮水工程、措美县哲古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措美县哲古镇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措美县哲古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等四个项目 ; 1)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 概况: 拟由哲古水库供水闸阀室为起点,沿区域主要道路敷设引水管道至镇区新建净水厂,管道全长约14.68km,管径为De315,并配套建设泄水阀井、排气阀井、消能池、倒虹井等附属设施 ; 围绕哲古镇同心湖进行生态及人居环境品质提升,人工湖湿地修复工程包括人工湖周边场地清理、湖体清淤、地形塑造、生态补水、盐碱地修复、广场园路、景观服务设施等,总面积13万m2 ; 民宿改造示范工程计划于同心湖东侧原哲古镇老卫生院内,总占地面积1400m2;拟结合当地特有文化元素对该卫生院落进行现代化、民族化提升改造,建设民宿一座,以双层建筑为主,含接待、餐饮、住宿、会议等功能 ; 镇区内容道路提升及管线入地工程、哲古镇入口改造提升工程、哲古镇原旅游服务中心提升工程、哲古镇区标识标牌系统工程、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工程、新建两处牲畜卫生集中宰杀点工程、公厕改新建工程、给排水管道处理系统冬季保温工程、新建房车营地和温泉浴池改造工程、觉康拉康观景台改造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0-06-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0-06-19

项目详情

措美县哲古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XZHXHZB-SN-202006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措美县哲古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 EPC 总承包 已由 措美县人民政府 措发改【 2020 139-143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措美县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安徽省合肥市计划外援藏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南市 措美县哲古镇

措美县哲古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位于哲古镇现状建成区,占地面积约 0.68 平方公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措美县哲古镇安全饮水工程、措美县哲古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措美县哲古镇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措美县哲古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等四个项目。项目总投资 9489.86 万元。

(一)措美县哲古镇安全饮水工程

项目概况:拟由哲古水库供水闸阀室为起点,沿区域主要道路敷设引水管道至镇区新建净水厂,管道全长约 14.68km ,管径为 De315 ,并配套建设泄水阀井、排气阀井、消能池、倒虹井等附属设施。拟由镇区主要道路及重点地区敷设配水管道,管道总长约 7.5km ,管径为 De110 ,配套建设消防栓等敷设设施。在宗宗村新建一座规模为 50t/d 的净水设施。

(二)措美县哲古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概况:围绕哲古镇同心湖进行生态及人居环境品质提升,人工湖湿地修复工程包括人工湖周边场地清理、湖体清淤、地形塑造、生态补水、盐碱地修复、广场园路、景观服务设施等,总面积 13 m 2 。拟于镇区西南侧烈曲河开展引水工程,将水源补给至镇区同心湖改善该湖水环境质量,新建补水管道约 2.3km 及配套泵站涵闸工程,建成后该补水线路补水能力达到 500m 3 /d 。拟采用化学生态法对哲古镇入口处盐碱土地进行改良,土壤改良总面积约 15000m 2

(三)措美县哲古镇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概况:民宿改造示范工程计划于同心湖东侧原哲古镇老卫生院内,总占地面积 1400m2 ;拟结合当地特有文化元素对该卫生院落进行现代化、民族化提升改造,建设民宿一座,以双层建筑为主,含接待、餐饮、住宿、会议等功能。农牧特产电商扶贫展销中心位于同心湖西北侧、临近哲古镇小学,建筑内容含会议、办公、展销区、洽谈区等功能区及停车位等附属构筑物。

(四)措美县哲古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概况:镇区内容道路提升及管线入地工程、哲古镇入口改造提升工程、哲古镇原旅游服务中心提升工程、哲古镇区标识标牌系统工程、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工程、新建两处牲畜卫生集中宰杀点工程、公厕改新建工程、给排水管道处理系统冬季保温工程、新建房车营地和温泉浴池改造工程、觉康拉康观景台改造工程。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 1 )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 )设计内容包含项目前期踏勘调研工作,按政府审批需要,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 水土保持 方案 等全部前期服务,向建设单位提供立项、用地预审、规划审查、环评等所有政府部门审批手续办理所需要的文本编制及全部评审工作。设计服务所需要的地质勘探、测绘、水质检测、土壤检测、勘界、方案设计(方案评审)、建筑专项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概算)、建筑装饰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现场跟踪答疑、关键部位验收、设计变更及变更审查等内容 (第三方设计审查除外) 。建设过程中图纸变更审查的编制工作、配合施工监理、设备采购及施工招投标和现场指导与监督,完成其他所需文件资料和工作及相应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范围内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

3 措美县哲古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EPC 总承包 工程验收,要求工程设计满足项目需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等相关要求。以上所有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内,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相关投入。

4 EPC 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 EPC 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确保民宿和电销展示中心的运营 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2.5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安徽省合肥市计划外援藏资金

2.6 计划工期: 2020 7 10 - 2022 5 31 日, 690 日历天 ( 含冬休期 )

2.7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设计资质及业绩: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市政行业 ( 排水工程 ) 专业乙级 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015 01 0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担过总投资不低于 2000 万元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3.3 施工资质及业绩: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5 01 0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承担过单个合同造价不低于 3000 万元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 (若为联合体投标,包括所有成员单位)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相应行政区域内的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5 拟派往本项目的 项目总负责人 为本项目 施工 负责人。

1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 ,(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 设计 单位人员)。

2 )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 施工 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项目总负责人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相应的设计、施工的能力。

3.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含牵头人)不应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满足上述 3.3 条要求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应为满足上述 3.2 条要求的设计单位。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必须与成员单位一同进行投标备案,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以牵头人名义提交。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6 15 日至 2020 6 19 日,每日上午 9 30 分至 12 30 分,下午 15 30 分至 18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7 6 10 00 分,地点为 西藏山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为牵头单位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参加现场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西藏商报》上发布。

7. 其他

7.1 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并截图,无任何行贿受贿记录。

7.2 投标人须符合藏建市管函 [2018]275 号及藏建市管 [2011]85 号文件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进行在藏备案和项目备案,报名期内备案有效。

7.3 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根据此通知计取税金。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的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至招标代理机构处 , 投标截止时间止未缴纳或拒绝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招标文件费人民币 850 元。

7.5 开标时投标人出具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原件,并将保函正本原件交予招标人,若投标人未出具保函或拒绝将保函交予招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6 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 2020 58 号)的规定要求,对劳务员进行项目备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措美县人民政府

址:措美县

: 西藏恒鑫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山南市乃东区泽当花园 C 60-1

联系人 : 黄先生

:13989034562

2020 6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