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日喀则分公司职工周转房项目主体及附属工程二次招标无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2019年日喀则分公司职工周转房项目主体及附属工程
-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经济开发区南京路与白朗路交汇处地块内2.3建设规模:本次主体工程项目拟在日喀则市经济开发区南京路与白朗路交汇处地块内建设1栋3单元8层职工周转房,共计48套,每套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主体建筑面积3836.46平方米
- 规模: 本次主体工程项目拟在日喀则市经济开发区南京路与白朗路交汇处地块内建设1栋3单元8层职工周转房,共计48套,每套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主体建筑面积3836.46平方米
- 范围: 2019年日喀则分公司职工周转房项目主体及附属工程二次招标2.2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经济开发区南京路与白朗路交汇处地块内2.3建设规模:本次主体工程项目拟在日喀则市经济开发区南京路与白朗路交汇处地块内建设1栋3单元8层职工周转房,共计48套,每套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主体建筑面积3836.46平方米 ; 包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2.7计划工期:24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在2022年01月20日前完成土建工程建设
- 报名开始时间: 2021-04-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4-29
项目详情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9
年日喀则分公司职工周转房项目主体及附属工程二次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项目代码:
2020-540202-63-03-003866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西藏通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19
年日喀则分公司职工周转房项目主体及附属工程二次招标
2.2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经济开发区南京路与白朗路交汇处地块内
2.3
建设规模:本次主体工程项目拟在日喀则市经济开发区南京路与白朗路交汇处地块内建设
1
栋
3
单元
8
层职工周转房,共计
48
套,每套面积不超过
80
平方米,主体建筑面积
3836.46
平方米。本次附属工程项目拟建设日喀则市经济开发区南京路与白朗路交汇处地块内职工周转房引水、引电、门房、水泵房、配电房等附属工程。
2.4
招标范围:包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7
计划工期:
245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在
2022
年
01
月
20
日前完成土建工程建设。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工程标准及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2.9
招标编号:
0747-2060SCCXZ04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资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以开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承建过的类似施工工程
(
类似项目描述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含贰级及以上级)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
具体数量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
具体数量
)
个标段
(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04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至
2021
年
04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
《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
http://www.xzzbtb.gov.cn
)
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1
年
04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至
2021
年
04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
,在
《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
》(
http://www.xzzbtb.gov.cn
)
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1
年
05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
地点为
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日喀则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发布。
8.
其他
8.1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企业
CA
锁对其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项目拟派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原件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
8.3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8.4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5
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8.6
资格条件:根据藏建市管【
2020
】
89
号文件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在我区行政区内承揽政府投资或者政府投资占控股和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在制定招标文件时按照以下原则做好岗位开发:(一)承揽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占控股和主导地位的投资项目,建设工程企业应当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并就业满
1
年的至少
1
人以上;(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投资每递增
5000
万元,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增加
1
人,就业人数达到
20
人以上,不再作投资递增要求;(三)工程服务企业服务费单项合同估算价
100
万元以上的项目,服务费每递增
100
万元,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增加
1
人,就业人数达到
10
人以上,不再作服务费递增要求;(四)鼓励农牧民施工企业积极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并培养其为企业骨干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备注:根据八部委
2020
年
7
月
28
日“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
2020
】
89
号)新增本条规定)
8.7
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
2017-2019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合格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财务报告并且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报表。
8.8
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以开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承建过的类似施工工程,投标人需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项目所在省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或“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网站上查询业绩的截图并提供清晰可见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合同标的页、付款进度页、签章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8.9
信誉:投标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不得存在下述情形:
(
1
)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行贿罪的,并在其相关文件有效期限内的(若中标后,经招标人查询发现中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事实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
2
)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本市(处罚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的。
(
3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的。
注:以上第(
1
)、(
2
)、(
3
)项信誉要求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信誉声明”中自行承诺,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发现后取消投标资格及中标资格。
(
4
)
2017
年至
2019
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
8.10
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8.11
其他要求:
(
1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
2
)主要管理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及安全员须提供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上岗证。
(
3
)投标人须按照藏建市管函〔
2018
〕
275
号及藏建市管函〔
2011
〕
85
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区外企业需在藏备案,区内、区外企业须进行项目备案),区外企业须具有《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证》。
(
4
)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
年
5
月
6
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
2020
)
58
号)文件的规定:”二、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
724
号)相关规定,从
5
月
10
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做出承诺“。(备注: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
2020
〕
58
号)要求,新增本条规定)
(
5
)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事件等不良记录。
(
6
)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需提供相应承诺文件)
(
7
)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各投标人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需提供相应承诺文件)
(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若发现投标人资料在虚假不实,招标人有权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提供相应承诺文件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8.12
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方式缴纳。(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850.00
元,售后不退)。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通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金珠中路
84
号
邮
编:
850000
联 系 人:贾女士
电
话:
13889056829
传
真:
/
电子邮件:
13889056829@139.com
网
址: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6
栋
2
单元
1
楼
1
号
邮
编:
850000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18910330051
传
真:
/
电子邮件:
wangning01@sinochem.com
网
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