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泽当镇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招标公告

山南市发布时间:2023-09-14来源: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山南市泽当镇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
  •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泽当镇2.2工程内容:该项目对山南市泽当镇安徽大道
  • 范围: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泽当镇2.2工程内容:该项目对山南市泽当镇安徽大道、香曲西路、香曲东路、湖南大道、英雄路、民族路排水管网完善和修复 ; 1)安徽大道(站前路-和平南路);(2)香曲西路(格桑路-湖南大道,英雄路-和平路);(3)香曲东路(格桑路-英雄路);(4)湖南大道(香曲东路-乃东路);(5)英雄路;(6)民族路 ; 投标单位、法人及委托人和项目经理);(2)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3)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得出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提供网页截图)且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得出现不良行为(提供网页截图);(4)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网页截图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9-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23

项目详情

山南市泽当镇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山南市泽当镇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EPC总承包已由山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山发改投资【2023】2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泽当镇

2.2 工程内容:该项目对山南市泽当镇安徽大道、香曲西路、香曲东路、湖南大道、英雄路、民族路排水管网完善和修复。新建排水管14456米, 其中:DN400~DN500污水管472米(DN400污水支管87米,DN500污水主管385米);DN300~DN1800雨水管13984米(DN300~DN600雨水支管4475米,DN600~DN1800雨水主管9509米),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356座,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9座,雨水口435座,以及对现状已有管线的保护、修复及清淤等。具体建设内容与投资规模均以设计后的施工图、施工图预算报送相关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批复为准。

2.3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共一个合同段

2.4 改造范围:(1)安徽大道(站前路-和平南路);(2)香曲西路(格桑路-湖南大道,英雄路-和平路);(3)香曲东路(格桑路-英雄路);(4)湖南大道(香曲东路-乃东路);(5)英雄路;(6)民族路。

2.5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已落实。

2.6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12 个月)

(1)中标通知书发出1个半月内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可研报告及方案设计图、初步设计文件完成地质勘测(不含排水管线摸排、清淤、检测费及物探费)、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各项工作并提供施工图预算,材料采购、土建及安装、试运行、竣工验收、施工及整体移交、维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土建施工加设备安装工期:10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7 工程质量要求: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勘察、设计相关标准的要求并通过相关评审。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勘察、设计相关标准的要求并通过相关评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8 工程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根据我国工程造价限额体系,本项目在保证工程使用功能、质量的前提下,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通过最大限度的优化设计、优化施工工艺及技术、优化管理等措施效控制项目投资,总承包合同履约价格不得超出最终的投资额(以概算批复为准),若超出最终的投资额,所超出部分费用由总承包单位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4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年(2020年至今)无重大质量事故和不良记录或有劣绩通报的;(1)提供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纪录(提供网页截图,查询范围为投标单位、法人及委托人和项目经理);(2)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3)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得出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提供网页截图)且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得出现不良行为(提供网页截图);(4)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网页截图)。

3.6 勘察业绩: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勘察的类似业绩。(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2、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中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3、勘察类似业绩指:市政工程类勘察业绩)设计业绩: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一个已完成的设计类似业绩。(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2、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3、设计类似业绩指: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一个已完成的施工类似业绩。(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2、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3、施工类似业绩指:市政工程类施工业绩)。

3.7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

3.8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1)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须为勘察单位人员)(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须为设计单位人员)(3)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4)项目总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的能力。

3.9 其他要求: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须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件要求备案(区外企业需要备案,区内企业不用备案);2.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配备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劳务员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五大员不需要提供上岗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间不得兼任);4.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证书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可由具备上述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应超过3家。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报名即可,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以牵头人名义提交。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9月 23 日 00 时 00 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0 月 9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为牵头单位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即可。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山南市乃东区湖南路10号

联 系 人:和超

电 话:13889031714

招标代理机构:山南盛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地 址:山南市苹果园2区10排4号

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17789014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