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朗县江南新城市政主干道建设项目无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林芝市朗县江南新城市政主干道建设项目无标段
- 项目地址: 林芝市朗县江南新城2.2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项目的施工部分,共设一个合同标段,新建江南新城横二路13586.2㎡
- 规模: 本次招标为项目的施工部分,共设一个合同标段,新建江南新城横二路13586.2㎡、纵三路4857.7㎡、纵四路5213.4㎡以及给排水等
- 范围: 林芝市朗县江南新城2.2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项目的施工部分,共设一个合同标段,新建江南新城横二路13586.2㎡、纵三路4857.7㎡、纵四路5213.4㎡以及给排水等 ; 施工图纸、项目作业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0-11-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0-11-19
项目详情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LZZQ2020-00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林芝市朗县江南新城市政主干道建设项目 已由 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朗发改【 2020 】 154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林芝市朗县江南新城 2.2 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项目的施工部分,共设一个合同标段,新建江南新城横二路 13586.2 ㎡、纵三路 4857.7 ㎡、纵四路 5213.4 ㎡以及给排水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项目作业设计)。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项目作业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 ( 类似项目描述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区外企业需持有在藏备案登记证书(满足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至 2020 年 11 月 19 日 18 时 30 分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 www.xzzbtb.gov.cn ) 自愿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至 2020 年 11 月 19 日 18 时 30 分,在 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 www.xzzbtb.gov.cn ) 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0 年 12 月 04 日 16 时 00 分,地点为 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上发布。 八、其他要求: 8.1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8.2 区内、外企业需按藏建市管函【 2013 】 119 号和藏建市管【 2011 】 85 号文件提供备案证书。 8.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 285 号)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并截图,无任何形贿受贿等不良记录。 8.4 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房建和市政《 2016 定额》正式发行和运用及国务院通知劳改增税率的调整。 8.5 投标企业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 ( 区外企业到场人员须为在藏负责人 ) 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标人开标现场必须递交 1 份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原件。 8.6 投标人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开标结束后中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壹正叁副纸质标书(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开标现场投标人提供 PDF 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肆份,光盘背面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光盘内容并加盖公章。 8.7 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 2020 】 58 号)的规定要求,对劳务员进行项目备案。 8.8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的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至招标代理机构处,投标截止时间止未缴纳或拒绝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招标文件费人民币 850 元,售后不退)。 8.9 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藏建市管【 2020 】 89 号)的规定要求。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朗县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81 4141 6789
招标代理机构:林芝中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太阳城 15 栋 2 单元 204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139 8001 1092 2020 年 11 月 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