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那曲镇发布时间:2021-12-06来源: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那曲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那曲市污水处理厂院内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
  • 规模: 新建BBR生化间1029.25㎡,二沉池、配水井及回流污泥泵房15258.74㎡,中途提升泵房89.76㎡,紫外消毒间200.66㎡,加氯加药间、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639.79㎡,污泥晾晒棚72.00㎡,细格栅改造1项,换热站改造1项,电气工程1项,自控仪表监控工程1项,照明系统1项,厂区工程1项,并购置相关工器具及设备
  • 范围: 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
  • 报名开始时间: 2021-12-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12-10

项目详情

那曲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由 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那发改基建 [2021]608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那曲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 BBR 生化间 1029.25 ㎡,二沉池、配水井及回流污泥泵房 15258.74 ㎡,中途提升泵房 89.76 ㎡,紫外消毒间 200.66 ㎡,加氯加药间、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 639.79 ㎡,污泥晾晒棚 72.00 ㎡,细格栅改造 1 项,换热站改造 1 项,电气工程 1 项,自控仪表监控工程 1 项,照明系统 1 项,厂区工程 1 项,并购置相关工器具及设备。

2.2 建设地点:那曲市污水处理厂院内

2.3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

2.4 计划工期:一年( 365 日历天,含冬休期),同施工工期。

2.5 标段划分:施工、监理各一个标段,该项目为监理标段;

2.6 监理期限: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 + 缺陷责任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近三年( 2018 年至今)内至少独立完成一个类似的高原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 监理 ( 类似项目描述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关注项目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12 6 10 00 分至 2021 12 10 18 00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ggzy.xizang.gov.cn 关注项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1 12 6 10 00 分至 2021 12 10 18 00 ,在 http://ggzy.xizang.gov.cn/ 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2021 12 27 10 00 ,地点为 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 上发布。

八、其他

8.1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8.2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3 本项目已按 2018 5 1 日“营改增”相关规定执行,各投标人应按现行相关规定认真核算各自成本,一旦中标,此价格将作为中标价不做任何调整。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8.4 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藏党发 [2017]9 号)的规定要求。

8.5 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市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6 本项目执行藏公共资源专班 [2021]20 号文件要求,自 2021 9 20 日起,凡在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类电子系统进行交易的项目,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均免费提供,不再收费。

8.7 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 [2018]195 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 [2021]4 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

8.8 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 2020 3 12 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标书。

8.9 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 [2020]56 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8.10 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 [2020]89 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8.11 投标单位开标时需携带相关原件备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那曲市色尼区迎宾路 3

联系人:顿珠平措 18076960555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康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康雅花园 5 栋一单元 4 402

联系人:吴先生 18108059794

2021 12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