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美县三所学校集中供暖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措美县三所学校集中供暖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1标段
- 项目地址: 措美县
- 规模: 哲古镇扎扎小学校舍集中供暖4388平方米、哲古镇哲古小学校舍集中供暖6944平方米、古堆乡小学校舍集中供暖3231平方米
- 范围: 措美县。2.2建设规模:哲古镇扎扎小学校舍集中供暖4388平方米、哲古镇哲古小学校舍集中供暖6944平方米、古堆乡小学校舍集中供暖3231平方米 ;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01-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1-31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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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美县三所学校集中供暖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措美县三所学校集中供暖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1407003401000916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措美县三所学校集中供暖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 已由 措 发改 [202 2 ] 5 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措美县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投资比例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措美县 。 2.2建设规模:哲古镇扎扎小学校舍集中供暖4388平方米、哲古镇哲古小学校舍集中供暖6944平方米、古堆乡小学校舍集中供暖3231平方米。。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 2.5计划工期: 115 日历天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承包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设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施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3.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暖通专业中级或以上资格;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4 按藏建市管函〔 2018〕275号文件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区内、外设计、施工企业需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上进行登记,联合体牵头人需进行项目备案且报名期内进行备案方有效,备案人员为:项目总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和劳务员至少各1名)。 3.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2家,只需牵头单位在西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进行备案报名,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文件。 四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2 年 01 月 25 日至 202 2 年 01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 2 年 01 月 25 日至 20 22 年 01 月 31 日 ,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2 2 年 02 月 18 日 10 时 30分 ,地点: 山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商报》上发布。 八 . 其他 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委托授权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同时参加现场开标,身份不一致不得参与开标。 九 .其他 9.1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 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9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9 .3区外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及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 业投标备案,区内企业应进行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 9 .4各相关投标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区外企业负责人必须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在委托代理人)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及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 原件带至开标现场。 9 .5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需提供纸质标书并签字盖章 , 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 。 9 .6开标现场投标人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 ) U盘 ,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投标人仍需提供投标函纸质文挡(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保函复印件、备案证)一份,密封在一个封袋,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5的要求进行装订 ,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单独密封 。 9 . 7 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招( 2017) 256 号)和关于印发《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藏建招 (2018) 161号)文件。 9 . 9 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 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9 .1 0 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 2020】89号)文件。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 9 .1 1 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 [2019]3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9 .1 2 投标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信用中国主网站(各省市网站不予认可)、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网站。 以上任一网站上均无 重大 不良行为记录 ,需提供网上截图。(仅以以上三个网站平台查询数据为准。其他任何网站平台查询数据均不予认可)。 9 . 13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在中标后需到达施工管理现场履职。并进行实名制现场管理。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措美县人民政府 地 址:措美县县城 联 系 人:达瓦旦增 联 系 电 话: 181890388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立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山南市乃东区聂雄花苑 1栋3单元4-2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电 话: 17389032460 河南省立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 2 年 01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