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子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隆子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项目
- 规模: 1)水源涵养与生态保育工程主要包括水源涵养与水土流失防治林及其配套工程,其中水源涵养与水土流失防治林位于河道与道路之间,面积32.11万㎡,配套灌溉渠道6.6KM,以及相关配套管护工程
-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隆子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隆子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一个类似市政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1-16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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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子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4049001) 一、招标条件 本隆子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4049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资金,招标人为山南市生态环境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1)水源涵养与生态保育工程主要包括水源涵养与水土流失防治林及其配套工程,其中水源涵养与水土流失防治林位于河道与道路之间,面积32.11万㎡,配套灌溉渠道6.6KM,以及相关配套管护工程。(2)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包括河岸线生态修复工程和河滨带生态涵养工程。河岸线生态修复工程主要为自白玉桥起至入河口段生态修复,长度500m;河滨带生态涵养工程主要为在僧毕雄曲河道两侧河滨带进行生态涵养林建设,生态涵养林3.83万㎡,灌溉沟渠1.5KM,道路内侧建设植草沟300m,以及相关配套管护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隆子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隆子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 资质, 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一个类似市政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或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后必须到场履职不得进行更换。 3.3 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主要管理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劳务员须提供有效的人员证书。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须符合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及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进行在藏备案(区内企业除外),联合体牵头人须进行项目备案,报名期内备案有效。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隆子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获取时间: 2022-12-27 00:00 -- 2023-01-03 00:0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隆子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3-01-16 09:3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隆子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开标时间: 2023-01-16 09:3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7.2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7.3投标人应按照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信息和相关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7.4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后续中标单位需提供中标电子投标文件对应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签字盖章,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否则招标人有权利视为放弃中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