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聂荣县尼玛乡龙玛尔村乡村振兴巩固提升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聂荣县发布时间:2023-03-06来源: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那曲市聂荣县尼玛乡龙玛尔村乡村振兴巩固提升建设项目项目
  • 项目地址: 聂荣县尼玛乡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023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已落实
  • 规模: 主要对道路工程、牛棚、水井坊、冬季牧场宿舍、奶制品站点、旱厕、室外附属进行建设及设备购置等
  • 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3-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3-11

项目详情

那曲市聂荣县尼玛乡龙玛尔村乡村振兴巩固提升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那曲市聂荣县尼玛乡龙玛尔村乡村振兴巩固提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聂荣县尼玛乡龙玛尔村乡村振兴巩固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聂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聂发改基建【2023】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聂荣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2023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主要对道路工程、牛棚、水井坊、冬季牧场宿舍、奶制品站点、旱厕、室外附属进行建设及设备购置等。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3建设地点:聂荣县尼玛乡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023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已落实。

2.5计划工期:12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02月28日)企业具有类似房建或市政工程施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3 月 6 日11时30分至2023年3月11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年 3 月 6 日11时30分至2023年3月11日11时3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xizang.gov.cn)(购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3 月 28 日 15时 30 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开标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3)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4)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5)根据藏建市管[2022]160号文及藏建市管[2022]187号文要求,不再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环节吸纳高校毕业生作相关要求。本次招标不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及补充通知的规定要求。

(6)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7)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保函或保单保函等方式提交。

(9)根据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聂荣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建投方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罗堆西路藏游坛城H1楼2层

联   系   人:苏伟

联  系 电 话:0891-6342967、18889098271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