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若区俄洛镇加林村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建设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卡若区俄洛镇加林村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建设项目1标段
- 项目地址: 昌都市卡若区俄洛镇加林村2.4
- 范围: 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2.3、建设地点:昌都市卡若区俄洛镇加林村2.4、计划工期:10个月2.5、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03-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3-26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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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若区俄洛镇加林村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建设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NJ YDCDZB- 2 02203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卡若区俄洛镇加林村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建设项目 已由 昌都市卡若区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昌卡若发改基建[2021]14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昌都市卡若区乡村振兴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卡若区俄洛镇加林村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建设项目,新建户厕102座、散水8541.66平方米、围墙1664.9米、道路硬化8851平方米,屋面改造20971.53平方米、翻新2468.28平方米,安装路灯91套及污水处理设施、给排水等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昌都市卡若区俄洛镇加林村 2.4、计划工期:10个月 2.5、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含 叁 级)及以上 资质, 须具备近三年,至少具备1个建筑工程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或壹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03 月 21 日至 2022 年 03 月 26 日,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ggzy.xizang.gov.cn) 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03 月 21 日至 2022 年 03 月 26 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ggzy.xizang.gov.cn)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04 月 12 日 10 时 10 分 ,地点为 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ggzy.xizang.gov.cn)、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8.2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8.3本项目已按2018年5月1日“营改 增”相关规定执行,各投标人应按现行相关规定认真核算各自成本,一旦中标,此价格将作为中标价不做任何调整。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8.4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藏党发[2017]9号)的规定要求。8.5本项目执行藏公共资源专班[2021]20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9月20日起,凡在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类电子系统进行交易的项目,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均免费提供,不再收费。8.6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 8.7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标书。8.8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 〔2017〕148号)等相关内容:1.本项目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 2.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3.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4.本项目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月由银行代发。8.9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文件的规定,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8.10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2020]56号)文件的规定要求。8.1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 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 [2020]89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8.14投标单位开标时需携带相关原件备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都市卡若区乡村振兴局 地 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生格村商贸大楼 邮 编:854000 联 系 人:德央 电 话:13908953033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昌都市卡若区通泰康江名居5号楼704 邮 编:854000 联 系 人:李锐 电 话:13889066956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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