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卡子县格瓦村、贡米村、苏角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研、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浪卡子县发布时间:2023-11-14来源: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浪卡子县格瓦村贡米村苏角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研设计项目
  • 项目地址: 浪卡子县格瓦村
  • 规模: 建设改造提升、泄洪渠景观提升、村庄主要道路硬化、太阳能路灯、公共厕所、给排水管网入户等
  • 范围: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及施工过程的设计服务、技术交底、变更、验收等全阶段服务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1-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1-21

项目详情

浪卡子县格瓦村、贡米村、苏角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研、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浪卡子县格瓦村、贡米村、苏角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研、设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浪卡子县人民政府,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可研、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浪卡子县格瓦村、贡米村、苏角村

2.2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改造提升、泄洪渠景观提升、村庄主要道路硬化、太阳能路灯、公共厕所、给排水管网入户等。

2.3 可研、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及施工过程的设计服务、技术交底、变更、验收等全阶段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一个类似业绩。

3.3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

3.4根据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若因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新旧系统交替备案证无法打印,需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项目备案按照"关于临时解决投标项目拟参与人员承诺事宜的通知"执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关注项目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14日1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1日18时3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关注项目。关注项目时需添加相关执业及从业人员并进行打印,打印后,将相关执业及从业人员编入投标文件中。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14日1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1日18时30分,登录到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09时30分前递交至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ggzy.xizang.gov.cn)。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xizang.gov.cn)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时自行携带电脑使用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未按要求解密文件带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藏建市【2021】4号《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浪卡子县人民政府

地    址:浪卡子县

邮    编: 851100

联   系   人: 白玛单增

电 话:13989032343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胜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南市龙飞家园

邮 编:856000

联 系 人:张义

电 话:18208034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