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百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

拉萨市发布时间:2023-04-17来源: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拉萨市百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拉萨市2.3建设规模: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日处理规模2.5万吨,设计出水水质为一级A,主要设施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
  • 规模: 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日处理规模2.5万吨,设计出水水质为一级A,主要设施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沙池、AA0生化池、二沉池、高密池、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储泥及污泥脱水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加药间、附属管道等配套设施
  • 范围: 新建;2.2建设地点:拉萨市2.3建设规模: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日处理规模2.5万吨,设计出水水质为一级A,主要设施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沙池、AA0生化池、二沉池、高密池、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储泥及污泥脱水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加药间、附属管道等配套设施 ; 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深化(含预算)、国网西藏公司认可的外电接入方案、建设方案报规、相关设计服务工作、设计变更、现场指导、监督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服务、技术交底、变更、验收等工作;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100%;2.6服务期限:23日历天+施工工期;2.7设计深度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评审

项目详情

拉萨市百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拉萨市百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
项目业主 拉萨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19809889093
招标人 拉萨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电话 19809889093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泓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8889009081
开标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 20230417 - 10:00:00
公示期 2023年04月18日 2023年04月20日 投标最高限价(元) 5092300.00 元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5092300 5092300.00元 95.92
第二名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092300元 5092300.00元 74.91
第三名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5092300元 5092300.00元 67.64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赵忠富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给水排水 ) CS105100057 市政给排水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李有凡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 CS106200010 给排水 高级工程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王永志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CS112200063 市政给排水 高级工程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 单位:
姓名: 单位:
姓名: 单位:
姓名: 单位:
姓名: 单位: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项目审批部门:无 联系电话:无
行业主管部门:无 联系电话:无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