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龙德庆区马镇措麦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堆龙德庆区发布时间:2023-05-17来源: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堆龙德庆区马镇措麦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堆龙德庆区马镇措麦村
  • 规模: 本次设计涉及措麦村6个组,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次要道路5362.30平方米、入户道路855.17平方米、管涵、边沟578.59米、交安、挡墙345米等)、给水工程(一组才布组团、四组、六组新建给水管网,五组新建蓄水池)、排水工程(一组才布组团、四组、五组、六组新建排水管网)及环境整治工程、牛棚改造104户(人畜分离)、庭院经济等相关配套工程
  • 范围: 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2.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质量标准 ; 等)。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工程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详情

堆龙德庆区马镇措麦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堆龙德庆区马镇措麦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项目业主 堆龙德庆区乡村振兴局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18228171617
招标人 堆龙德庆区乡村振兴局 招标人联系电话 18228171617
招标代理机构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891-6852890/17794246565
开标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 20230516 - 10:00:00
公示期 2023年05月17日 2023年05月19日 投标最高限价(元) 21856500.00 元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 拉萨市华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1848088.59 21848088.59元 87.49
第二名 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1824661.47 21824661.47元 85.83
第三名 西藏神风建设有限公司 21836119.57 21836119.57元 85.48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拉萨市华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彭本杰 注册一级建造师 藏1542019202100835 市政工程 高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 刘君 高级工程师 00484507 市政工程 高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余海泉 注册一级建造师 皖1342016201618409 市政道桥 高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 郑理乔 高级工程师 (2020)934007653 市政道桥 高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西藏神风建设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潘峰 注册二级建造师 藏254192000237 市政工程 中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 肖尤伟 高级工程师 20220128163 市政道路桥梁工程 高级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拉萨市华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拉萨市华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拉萨市华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西藏神风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西藏神风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西藏神风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 单位:
姓名: 单位:
姓名: 单位:
姓名: 单位:
姓名: 单位: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项目审批部门:无 联系电话:无
行业主管部门:无 联系电话:无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