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龙德庆区东嘎社区加日才共富广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堆龙德庆区东嘎社区加日才共富广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堆龙德庆区东嘎社区
- 范围: 堆龙德庆区东嘎社区加日才共富广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2.2建设地点:堆龙德庆区东嘎社区;2.3项目概况:堆龙德庆区东嘎社区加日才共富广场建设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为14872平方米 ; 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堆龙德庆区东嘎社区加日才共富广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安装、设备购置、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2.5计划工期:18个月;2.6质量要求:2.6.1设计成果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2.6.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须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2.6.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 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7标段划分:1个标段;2.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3.1.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3.1.2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设计资质: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3.1.3拟派项目经理(即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1.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以来具备至少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以来具备至少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类似项目指:建筑工程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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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龙德庆区东嘎社区加日才共富广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14798001) 本堆龙德庆区东嘎社区加日才共富广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1479800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001堆龙德庆区东嘎社区加日才共富广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堆龙德庆区东嘎社区加日才共富广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业绩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公告内容。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