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县吞达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尼木县发布时间:2023-03-30来源: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尼木县吞达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项目地址: 本项目位于尼木县吞巴镇吞达村
  • 规模: 全村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新建混泥土道路工程5943.19m²;入户道路工程9503.48m²,道路修复工程2249.14m²、零星工程1635m²、排水沟2064.76米;挡墙工程634米;错车道工程735m²;换填工程1459.3m³;管涵工程476米;桥修复工程1项;给水工程14329m;排水工程13553m;人畜分离工程(含拆除)6759.66m²、交安工程、环境整治工程、路灯工程、污水工程等;以及设备购置
  • 范围: 尼木县吞达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工程规模:全村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新建混泥土道路工程5943.19m²;入户道路工程9503.48m²,道路修复工程2249.14m²、零星工程1635m²、排水沟2064.76米;挡墙工程634米;错车道工程735m²;换填工程1459.3m³;管涵工程476米;桥修复工程1项;给水工程14329m;排水工程13553m;人畜分离工程(含拆除)6759.66m²、交安工程、环境整治工程、路灯工程、污水工程等;以及设备购置 ; 施工图纸(包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5)资金来源及其落实情况: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尼木县吞巴镇吞达村;(7)计划工期:5个月;(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项目详情

尼木县吞达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尼木县吞达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业主 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0891-6172343
招标人 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招标人联系电话 0891-6172343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华源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8783861214
开标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 20230329 - 10:00:00
公示期 2023年03月30日 2023年04月02日 投标最高限价(元) 43570500.00 元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43513406.70元 43513406.70元 91.93
第二名 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3559520.86元 43559520.86元 88.86
第三名 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43533221.71元 43533221.71元 88.50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岳长青 一级注册建造师 京1112017201850206 市政工程结构 高级工程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 王彬 职称证 8220574 市政工程结构 高级工程师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李楠 一级注册建造师 皖1342019202003309 市政道桥 工程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 丁康 职称证 9342021000602008635 市政道桥 高级工程师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李荐 一级注册建造师 京1112017201850184 道路与桥梁 高级工程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 屠立琴 职称证 4191748 道路与桥梁 高级工程师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 单位:
姓名: 单位:
姓名: 单位:
姓名: 单位:
姓名: 单位: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项目审批部门:无 联系电话:无
行业主管部门:无 联系电话:无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