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南北山造林绿化2023年度造林绿化先造后补项目(曲水片区)可研编制

拉萨市发布时间:2023-09-22来源: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拉萨南北山造林绿化2023年度先造后补项目曲水片区可研编制
  • 项目地址: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拉萨市曲水县
  • 规模: 造林绿化工程涉及27个片区,绿化面积7.77万亩;2.3招标范围:本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相关服务工作;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计划工期:15日历天;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 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 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拉萨市曲水县;2.2建设规模:造林绿化工程涉及27个片区,绿化面积7.77万亩;2.3招标范围:本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相关服务工作;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计划工期:15日历天;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 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项目详情

拉萨南北山造林绿化2023年度造林绿化先造后补项目(曲水片区)可研编制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拉萨南北山造林绿化2023年度造林绿化先造后补项目(曲水片区)可研编制
项目业主 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0891-6508496
招标人 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人联系电话 0891-6508496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恩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8682536307
开标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 20230921 - 10:00:00
公示期 2023年09月22日 2023年09月25日 投标最高限价(元)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院 项目审批单位批复的相关费用 项目审批单位批复的相关费用 85.34
第二名 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 项目审批单位批复的相关费用 项目审批单位批复的相关费用 54.66
第三名 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 项目审批单位批复的相关费用 项目审批单位批复的相关费用 49.60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院)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李愿会 咨询工程师(投资) 咨登3220221236565 林业规划设计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 江海清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70101010018 林业规划设计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张盼盼 咨询工程师(投资) 咨登3020220900819 林业资源监测和调查 高级工程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 路飞 高级工程师 180102010065 林业规划设计 高级工程师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王孟欣 咨询工程师(投资) 咨登0120210902746 园林规划设计 高级工程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 郭保香 正高级工程师 V06151579 林业技术 正高级工程师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院)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院)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院)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 单位:
姓名: 单位:
姓名: 单位:
姓名: 单位:
姓名: 单位: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项目审批部门:无 联系电话:无
行业主管部门:无 联系电话:无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