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云天湖公园项目(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云天湖公园项目(二次))

西藏自治区发布时间:2023-05-08来源: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云天湖公园项目
  • 项目地址: 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内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级财政筹措
  • 规模: 本项目为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云天湖公园项目,占地面积71770㎡,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服务中心2394.33㎡、公共卫生间94.54㎡、现状厕所外墙面改造114.63㎡、附属工程等,并对相关设施及工器具购置
  • 范围: 新建。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云天湖公园项目,占地面积71770㎡,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服务中心2394.33㎡、公共卫生间94.54㎡、现状厕所外墙面改造114.63㎡、附属工程等,并对相关设施及工器具购置

项目详情

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云天湖公园项目(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云天湖公园项目(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云天湖公园项目(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云天湖公园项目(二次))
项目业主 西藏慈觉林文化创意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17689512665
招标人 西藏慈觉林文化创意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电话 17689512665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8793145588
开标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 20230506 - 10:00:00
公示期 2023年05月08日 2023年05月11日 投标最高限价(元) 35372222.35 元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 中材克普(北京)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35276004.07 35276004.07元 90.44
第二名 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35298290.22 35298290.22元 86.16
第三名 北京银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35163324.70 35163324.70元 72.44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材克普(北京)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安浪 建造师 京211151654636 市政公用工程 贰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 罗维胜 / / 市政绿化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马妹丹 建造师 京211161759876 园林绿化 贰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 张欢 工程师 ZGB39035978 园林绿化 高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北京银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李蒙蒙 建造师 京211181969090 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 张凤姣 工程师 ZGC05098669 园林绿化 中级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中材克普(北京)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中材克普(北京)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中材克普(北京)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北京银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北京银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北京银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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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单位:
姓名: 单位:
姓名: 单位: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项目审批部门:无 联系电话:无
行业主管部门:无 联系电话:无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