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市曲水县热堆沟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第二次

曲水县发布时间:2023-10-12来源: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西藏拉萨市曲水县热堆沟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
  • 项目地址: 拉萨市曲水县2
  • 规模: 水生态修复工程及河岸修复工程等(具体
  • 范围: 拉萨市曲水县2)建设规模:水生态修复工程及河岸修复工程等(具体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5)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项目详情

西藏拉萨市曲水县热堆沟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第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西藏拉萨市曲水县热堆沟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第二次
项目业主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15584169130
招标人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人联系电话 15584169130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煜瑞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5089084208
开标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 20231009 - 10:00:00
公示期 2023年10月12日 2023年10月14日 投标最高限价(元) 43156347.54 元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 西藏乾泰工程有限公司 43116992.14 43116992.14元 95.20
第二名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43138376.76 43138376.76元 92.66
第三名 浩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42784567.26 42784567.26元 90.65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西藏乾泰工程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王华阳 建造师注册证 藏1362011201104491 市政公用工程 高级工程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 杨文婷 职称证 黔特高2010993981237 市政工程 高级工程师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杨威 一级建造师 粤1432017201873924 市政公用工程 高级工程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 胡纬文 广东省职称证书 2301001096643 市政路桥施工 高级工程师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浩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熊烜宸 注册证 湘1432019202002741 市政公用工程 高级工程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田艳辉 职称证 00140336 市政 高级工程师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西藏乾泰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西藏乾泰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西藏乾泰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浩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浩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浩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 单位:
姓名: 单位:
姓名: 单位:
姓名: 单位:
姓名: 单位: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项目审批部门:无 联系电话:无
行业主管部门:无 联系电话:无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