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评估验收专项磋商公告
- 项目名称: 拉萨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评估验收专项
- 概况: GZFCG2025-30737项目名称:拉萨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评估验收专项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186200.00最高限价(如有):采购需求:拉萨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评估验收服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2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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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评估验收专项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拉萨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评估验收专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7日 10时00分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5-30737 项目名称:拉萨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评估验收专项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1862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拉萨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评估验收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根据采购人对于各子项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并将成果提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否则按违约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1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6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12月12日 23时59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1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10时00分 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对应的标段竞争性磋商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 CA 证书,办理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的服务中心-下载中心-CA 证书线下办理资料。各潜在供应商按照要求准备好办理资料后,自行前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 CA 证书。CA 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xizang.gov.cn/ )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各潜在投标人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 )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5.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6.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工作实施方案》(拉政办〔2024〕25号)投标人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申请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