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黎县公安局购置执法车辆的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嘉黎县发布时间:2025-10-11来源: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嘉黎县公安局购置执法车辆的项目
  • 概况: GZFCG2025-29814项目名称:嘉黎县公安局购置执法车辆的项目(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650000.00(元)最高限价:1650000.00采购需求:本次采购的车辆中,2辆皮卡、1辆运兵车和1辆警用轿车、1辆警犬运输车,具体参数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18

项目详情

嘉黎县公安局购置执法车辆的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嘉黎县公安局购置执法车辆的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03日 10时30分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5-29814

项目名称:嘉黎县公安局购置执法车辆的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50000.00(元)

最高限价: 1650000.00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的车辆中,2辆皮卡、1辆运兵车和1辆警用轿车、1辆警犬运输车,具体参数详见第5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货物交付和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政策落实:投标单位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3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财办库【2020】123号)及藏财采办【2020】138号的规定执行。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10月18日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03日 10时30分

地点: 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投标单位需办理CA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的服务中心-下载中心-CA证书线下办理资料,各潜在投标单位按照要求准备好办理资料后自行前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投标单位应登录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xizang.gov.cn/ )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等。各潜在投标单位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 )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2. 本项目各项公告均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需办理CA数字证书,并在线上完成投标环节。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使用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投标人应在开放解密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自行解密工作。若投标人未在本项目开放解密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自行解密,相关责任、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开放解密后60分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结束解密环节并继续进行后续采购活动。 4.本项目执行线上“不见面”开标。 (1、凡是进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项目全部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可全程参与开标会议。2、取消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现场核验原件工作,评标专家评审工作严格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条内容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那曲嘉黎县公安局

地 址: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嘉黎县人民东路21号

联系方式: 吾金 13228997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城关区慈松林文成公主西藏文化旅游园区3650众创空间四楼

联系方式: 18349379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岳女士

电  话: 1834937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