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学多功能生态园及特色生物资源现代化繁育应用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西藏大学多功能生态园及特色生物资源现代化繁育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 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本工程地点:西藏自治区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 概况: GZFCG2023-13970项目名称:西藏大学多功能生态园及特色生物资源现代化繁育应用平台建设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2540000(元)最高限价:12540000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内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拟在西藏大学(纳金校区)南边原驾校位置的发展用地建设一座集科研、资源圃、教学、科普和绿化为一体的多功能生态园,种植各种具有药用、食用、保健、观赏等价值的特色植物或菌物,作为特色生物资源的研究和繁育基地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4-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22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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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大学多功能生态园及特色生物资源现代化繁育应用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大学多功能生态园及特色生物资源现代化繁育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08日 11时40分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3970 项目名称:西藏大学多功能生态园及特色生物资源现代化繁育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540000(元) 最高限价: 12540000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概况: 拟在西藏大学(纳金校区)南边原驾校位置的发展用地建设一座集科研、资源圃、教学、科普和绿化为一体的多功能生态园,种植各种具有药用、食用、保健、观赏等价值的特色植物或菌物,作为特色生物资源的研究和繁育基地 。 2、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本工程地点:西藏自治区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17日 00时00分 至 2023年04月22日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08日 11时40分 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8.2本项目已按2018年5月1日“营改增”相关规定执行,各投标人应按现行相关规定认真核算各自成本,一旦中标,此价格将作为中标价不做任何调整。 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8.3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4本项目执行藏公共资源专班[2021]20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9月20日起,凡在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类电子系统进行交易的项目,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均免费提供,不再收费。 8.5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 8.6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标书。 8.7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2017〕148号)、:1.本项目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2.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3.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4.本项目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月由银行代发;5.本项目使用本市劳动力要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8.8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文件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8.9投标人应按照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信息和相关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8.10《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招标活动。 8.11本项目执行《关于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企业信用评分投标计分的有关通知》。 8.12根据《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相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负责人)到开标现场, 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供的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每份内容一致。 开标后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再决定是否需要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投标人仍需提供投标函纸质文档(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投标保函复印件以及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项目参与人员名单)一份, 密封在一个封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