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资企业股权管理和国资收益专项审计谈判公告
- 项目名称: 政府出资企业股权管理和国资收益专项审计
- 概况: GZFCG2025-30858项目名称:政府出资企业股权管理和国资收益专项审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1102300最高限价(如有):1102300采购需求:(具体采购需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30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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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资企业股权管理和国资收益专项审计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政府出资企业股权管理和国资收益专项审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04日 09时40分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5-30858 项目名称:政府出资企业股权管理和国资收益专项审计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02300 最高限价(如有):1102300 采购需求: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1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政策: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执行《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执行《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2.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以及“藏财采办[2020]138号”的规定。 2.3 执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12月30日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09时4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09时40分 地点: 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公告发布媒介:《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4.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供应商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