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和公园路沿石提升项目磋商公告
- 项目名称: 广场和公园路沿石提升项目
- 概况: GZFCG2026-31785项目名称:广场和公园路沿石提升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262463.34最高限价(如有):本工程概况:拆除工程:原路牙石拆除、清运;新建工程:安装新路牙石(该项目相对应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本工程地点:布达拉宫广场合同履行期限:建设工期:40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9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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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和公园路沿石提升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场和公园路沿石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13日 09时50分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6-31785 项目名称:广场和公园路沿石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62463.34 最高限价(如有): 本工程概况: 拆除工程:原路牙石拆除、清运; 新建工程:安装新路牙石(该项目相对应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本工程地点: 布达拉宫广场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工期:4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4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8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2.9 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 2.10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02日 23时59分 至 2026年03月09日 23时59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13日 09时5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3月13日 09时50分 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1(虚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①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需要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 )不见面开标大厅,并使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企业 CA 锁,解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 ②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取消唱标环节查验投标企业参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及电子文档及投标函。 ③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精神,取消评审环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要求,投标人只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体现出相关证明材料。 ④代理机构对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发起解密后,各供应商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锁,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视为响应无效。 ⑤开标结束后,进入评审阶段,各供应商自行关注系统由专家发起的二次磋商报价邀请,错过或未二次报价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磋商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以系统要求为准)。 3、本项目各项公告信息在公告发布媒介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4、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工作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24】25号)投标人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申请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贷款。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信誉要求:①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②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③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④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须提供以上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或提供相关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和借用资质,提供的主要技术人员应为实际施工人员。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挂靠和借用资质的行为,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否 6、本项目最高限价:1262463.3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