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康玉乡宗热村基础设施工程磋商公告
- 项目名称: 波密县康玉乡宗热村基础设施工程
- 规模: 村内道路硬化6012.45平方米、排水明沟611.36米、盖板沟404.26米、水渠1095.76米等及村内环境整治
- 概况: GZFCG2023-13075项目名称:波密县康玉乡宗热村基础设施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103900.00最高限价(如有):3103900.00本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及工程内容如下:村内道路硬化6012.45平方米、排水明沟611.36米、盖板沟404.26米、水渠1095.76米等及村内环境整治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2-1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2-23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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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密县康玉乡宗热村基础设施工程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波密县康玉乡宗热村基础设施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27日 16时00分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3075 项目名称:波密县康玉乡宗热村基础设施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103900.00 最高限价(如有):3103900.00 本工程概况: 建设规模及工程内容如下:村内道路硬化6012.45平方米、排水明沟611.36米、盖板沟404.26米、水渠1095.76米等及村内环境整治(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本工程地点: 波密县康玉乡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冬季工期顺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事业法人证书) ;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各项资质证书取得的时间,按规定提交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中6月-12月至少3个月依法纳税和交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要求提供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2月16日 18时00分 至 2023年02月23日 19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2月27日 16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2月27日 16时00分 地点: 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现场时用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签字盖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落实政府采购本项目施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执行《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执行《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执行《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5)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6)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7)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根据项目批复文件要求吸纳参与工程建设务工农牧民80人,培训务工群众30人。项目中标单位应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