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市林下仿野生灵芝种植示范项目采购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米林市林下仿野生灵芝种植示范项目
- 项目地址: 米林市
- 规模: 种植灵芝菌200亩,安装网围栏1450m,新建简易大门2个、灌溉工程1项、遮阳网40002
-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米林市林下仿野生灵芝种植示范项目:2.1项目性质:新建;2.2核定建设内容:种植灵芝菌200亩,安装网围栏1450m,新建简易大门2个、灌溉工程1项、遮阳网40002 ;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2.4建设地点:米林市;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第二批),已落实;2.6计划工期:6个月(冬季工期顺延);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概况: GZFCG2024-18510项目名称:米林市林下仿野生灵芝种植示范项目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666000.00(元)最高限价:2666000.00合同履行期限:以甲方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2-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14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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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市林下仿野生灵芝种植示范项目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米林市林下仿野生灵芝种植示范项目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26日 17时00分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4-18510 项目名称:米林市林下仿野生灵芝种植示范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66000.00(元) 最高限价: 2666000.00 合同履行期限:以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事业法人证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2年中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各项资质证书取得的时间,按规定提交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中至少1个月依法纳税和交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要求提供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厂家)按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10%的扣除(必须出具证明材料)。监狱企业按财库【2014】68号相关规定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按照(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财办库【2020】123号)及藏财采办【2020】138号的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05日 23时59分 至 2024年02月18日 23时59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26日 17时00分 地点: 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 )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2、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招标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