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项目
- 概况: GZFCG2024-20654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0989000.00(元)最高限价:合同履行期限:第五标段、第六标段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29日前,实施单位进驻现场开始基础施工,启动设备安装;8月10日前,完成基础施工和设备安装 ; 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项目划分为9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5-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05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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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9日 09时50分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4-20654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989000.00(元) 最高限价: 合同履行期限:第五标段、第六标段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29日前,实施单位进驻现场开始基础施工,启动设备安装; 8月10日前,完成基础施工和设备安装。8月20日前,实施单位完成所有监测设备并网调试及试运行,完成初步验收。8月25日前,全面完成监测对象基础资料录入、预警模型初设等工作,启动正式运行。10月底前提交竣工资料。预警监测项目运维和质保期3年(自提交竣工资料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概况: 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项目划分为9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详见公告附件),西藏瑞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此次负责第5至第9标段代理工作。 第五标段:拉萨市和林芝市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 第六标段:那曲市和阿里地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
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本工程地点:第五标段:拉萨市、林芝市; 第六标段:那曲市、阿里地区;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9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6月05日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19日 09时50分 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段的投标。 3.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 CA 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的服务中心-下载中心-CA 证书线下办理资料,各潜在投标人按照要求准备好办理资料后自行前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 CA 证书,CA 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xizang.gov.cn/ )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等。各潜在投标人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 )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4.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项目共包含9个标段(划分情况详见公告附件)。各投标单位可以就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项目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其中第1标段至第6标段仅能获取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权(即仅能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第1标段至第6标段依据标段顺序进行开评标,本次采购活动中已获得前序标段中标权的供应商,则其后序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前序标段未开标或废标,按标段依次依法进行开评标工作。投报作业标段的投标人不得再投报监理、审计标段,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有交叉投标的情况,作业标段、监理、审计投标文件均按照无效文件处理。本项目各标段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并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即使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投标依然有效(即其投标不被视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微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招标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本项目实行《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场开标,请各潜在投标人做好线上“不见面”开标的各项准备工作。 8.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因投标人原因异常导致现场无法读取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如下: (1)投标人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注意事项(投标单位、投标人)。 (2)投标人无须提供投标原件,上传到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在完成开标之前,投标人应保持实时在线和电话畅通,对代理机构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复。 (4)在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0891-6040053)。 10.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此为准): 第五标段、第六标段 投标人 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乙级)或具备有效期内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勘查乙级资质证书。 11.本项目第五标段、第六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段的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