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单一来源邀请书
- 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单一来源邀请书
- 概况: GZFCG2025-26373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项目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预算金额:2214500.00最高限价(如有):2214500.00采购需求:完成西藏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全年运行维护工作,在现有维护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系统运维的方式和内容,包括基础信息管理、就业失业管理、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援助、高校毕业生管理、失业保险、创业带动就业、农牧民劳动力转移、资金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数据交换与业务协同接口、网上经办、基层平台、移动应用、宏观决策支持、西藏自治区技能人才评价管理子系统、西藏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稽核内控子系统、西藏自治区公共就业招聘网子系统、西藏自治区公共就业技能培训子系统、系统内嵌第三方软件和数据库等子系统的维护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30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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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单一来源邀请书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6日 09时5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5-26373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2214500.00 最高限价(如有):2214500.00 采购需求: 完成西藏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全年运行维护工作,在现有维护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系统运维的方式和内容,包括基础信息管理、就业失业管理、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援助、高校毕业生管理、失业保险、创业带动就业、农牧民劳动力转移、资金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数据交换与业务协同接口、网上经办、基层平台、移动应用、宏观决策支持、西藏自治区技能人才评价管理子系统、西藏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稽核内控子系统、西藏自治区公共就业招聘网子系统、西藏自治区公共就业技能培训子系统、系统内嵌第三方软件和数据库等子系统的维护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23时59分 至 2025年04月30日 23时59分 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06日 09时50分 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5月06日 09时50分 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地址:本邀请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2.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且无需提供纸质投标函、电子光盘以及相关证件原件。开评标以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请各潜在供应商做好线上“不见面”开标的各项准备工作。
3.本项目各项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采购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5.供应商需要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现场时用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
6.请供应商将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落实政府采购本项目施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执行《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执行《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执行《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5)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6)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8.资格审查方法:
(1)本次招标施行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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