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项目第八标段、第九标段(二次)磋商公告
- 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项目第八标段第九标段
- 概况: GZFCG2024-20962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项目第八标段、第九标段(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497000最高限价(如有):497000采购需求: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项目划分为9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6-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20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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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项目第八标段、第九标段(二次)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项目第八标段、第九标段(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4日 11时40分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4-20962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项目第八标段、第九标段(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97000 最高限价(如有):497000 采购需求: 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项目划分为9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详见公告附件),西藏瑞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此次负责第5至第9标段代理工作。 第八标段:昌都市、拉萨市、林芝市、阿里地区和那曲市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监理; 第九标段: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项目审计; (技术标准和相关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第八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九标段: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一个月的时间内完成,并形成内部审计报告。 服务地点: 第八标段:昌都市、拉萨市、林芝市、阿里地区、那曲市; 第九标段:西藏自治区7地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 第八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九标段: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一个月的时间内完成,并形成内部审计报告。服务地点: 第八标段:昌都市、拉萨市、林芝市、阿里地区、那曲市; 第九标段:西藏自治区7地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八标段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乙级)或具备有效期内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监理乙级资质证书。 第九标段:供应商应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3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6月20日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11时4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11时40分 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段的磋商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5. 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项目共包含9个标段(划分情况详见公告附件)。各投标单位可以就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项目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其中第7标段和第8标段仅能获取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权(即仅能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第7标段至第8标段依据标段顺序进行开评标,本次采购活动中已获得前序标段中标权的供应商,则其后序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前序标段未开标或废标,按标段依次依法进行开评审工作。投报作业标段的投标人不得再投报监理、审计标段,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有交叉投标的情况,作业标段、监理、审计投标文件均按照无效文件处理。本项目各标段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并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即使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投标依然有效(即其投标不被视为无效投标)。 6.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供应商需办理 CA 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的服务中心-下载中心-CA 证书线下办理资料,各潜在供应商按照要求准备好办理资料后自行前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 CA 证书,CA 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218.206.180.154:18088/ )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等。各潜在供应商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 )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7. 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可以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使用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218.206.180.154:18088/ )——服务中心的《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视频》。 8.本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成交(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