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一批)项目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一批)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SZZX-202111SZ-020001001)

咸宁市发布时间:2021-12-13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一批项目标段编号
  • 公示开始时间: 2021-12-14
  • 公示结束时间: 2021-12-16

项目详情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202111SZ-020001001
一、招标概况
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一批)项目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一批)项目于2021年11月17日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1年12月09日在D303开标,并于2021年12月09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咸宁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旌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宁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元) 26149061.58 25853179.89 26017559.32
投标报价备注 / / /
质量(如有)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天) (交货期、服务期) 180 180 18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余诚 廖超群 易顺刚
证书名称 贰级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
证书编号 鄂242121222470 鄂242141541682 鄂242151657297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168号
联系人:张立众
电话(传真):0715-8269870
2.招标代理机构: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 158 号同惠广场 21 楼2108 室
联系人:游工
电话(传真):18607249696
3.行业主管部门: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 575 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5-8131335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咸宁市市民之家5楼A512
联系人:综合执法科
电话(传真):0715-8126517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