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政务服务中心改建项目-装修工程通城县政务服务中心改建项目-装修工程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TCZX-202301FJ-003001001)

通城县发布时间:2023-02-07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通城县政务服务中心改建项目装修工程标段编号
  • 公示开始时间: 2023-02-08
  • 公示结束时间: 2023-02-10

项目详情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CZX-202301FJ-003001001
一、招标概况
通城县政务服务中心改建项目-装修工程通城县政务服务中心改建项目-装修工程于2023年01月12日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02月06日在通城评标2室开标,并于2023年02月06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通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正印建设有限公司 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胜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21456525.73 21572927.04 21250896.17
投标报价备注 / / /
质量(如有)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天) (交货期、服务期) 120 120 12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胡志贤 颜克非 胡万新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造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1422021202203144 鄂1422020202101279 鄂1422015201621121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02月08日至2023年02月10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通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广场
联系人:柳先生
电话(传真):18071258829
2.招标代理机构: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 158 号同惠广场写字楼 21 楼2108 室
联系人:游工
电话(传真):18607249696
3.行业主管部门: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通城县湘汉路 356 号
联系人:吴主任
电话(传真):0715-4358852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通城县政务服务中心 6 楼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5-4689000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3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