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项目咸宁市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项目工艺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及试运行一体化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SZZX-202206SZ-020001001)

咸宁市发布时间:2022-07-25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咸宁市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项目工艺设计设备安装及试运行一体化标段编号
  • 公示开始时间: 2022-07-26
  • 公示结束时间: 2022-07-28

项目详情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202206SZ-020001001
一、招标概况
咸宁市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项目咸宁市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项目工艺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及试运行一体化于2022年06月30日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2年07月22日在咸宁市市民之家(旗鼓大道)四楼不见面开标室开标,并于2022年07月22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咸宁城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香山红叶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立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26600419.07 26740003.65 26699999.36
投标报价备注 / / /
质量(如有) 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关于质量目标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质量目标: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 质量目标: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关于质量目标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工期(/天) (交货期、服务期) (1)图纸设计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内提供全部施工图纸。(2)主要设备交货期:签订合同后通用设备10日历天内完成,定制设备30日历天内完成。(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接到用户通知后9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投标人应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4)试运行完成时间:项目竣工后试运行合格30日历天。 (1)图纸设计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内提供全部施工图纸。(2)主要设备交货期:签订合同后通用设备10日历天内完成,定制设备30日历天内完成。(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接到用户通知后9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投标人应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4)试运行完成时间:项目竣工后试运行合格30日历天。 (1)图纸设计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内提供全部施工图纸。(2)主要设备交货期:签订合同后通用设备10日历天内完成,定制设备30日历天内完成。(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接到用户通知后9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投标人应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4)试运行完成时间:项目竣工后试运行合格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郭鹏 张琰苹 王磊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造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豫1412014201520984 鲁1372019202006085 豫1412019202003245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2年07月26日至2022年07月28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咸宁城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银泉大道与金桂大道交汇处传媒大厦19楼
联系人:戴文杰
电话(传真):18671555617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塘角路16号
联系人:徐工
电话(传真):0715-8102186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咸宁市旗鼓大道市民之家5楼
联系人:综合执法科
电话(传真):0715-8126517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2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