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山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TSZX-202111QT-006001002)

通山县发布时间:2021-12-18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通山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标段编号
  • 公示开始时间: 2021-12-19
  • 公示结束时间: 2021-12-21

项目详情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SZX-202111QT-006001002
一、招标概况
通山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山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于2021年11月23日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1年12月17日在通山县第二开标室开标,并于2021年12月17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通山县农业农村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通山县鸿发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通山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31307702.85 30389810.96 30390001
投标报价备注 / / /
质量(如有) 合格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合格
工期(/天) (交货期、服务期) 240 240 24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林芳 陈程 柳志
证书名称 贰级注册建造师(水利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水利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水利专业)
证书编号 鄂242131327955 鄂242192008307 浙233181802643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9日至2021年12月21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通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通山县九宫大道267号
联系人:吴蔚
电话(传真):13986612003
2.招标代理机构: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 158 号同惠广场 21 楼2108室
联系人:游工
电话(传真):18607249696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通山县通羊镇滨河路 73 号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3 楼 310 室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传真):0715-2361508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