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矿山修复治理及场地平整项目(EPC)通山县矿山修复治理及场地平整项目(EPC)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TSZX-202108QT-004001001)

通山县发布时间:2021-09-18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通山县矿山修复治理及场地平整项目EPC标段编号
  • 公示开始时间: 2021-09-19
  • 公示结束时间: 2021-09-23

项目详情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SZX-202108QT-004001001
一、招标概况
通山县矿山修复治理及场地平整项目(EPC)通山县矿山修复治理及场地平整项目(EPC)于2021年08月25日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1年09月17日在通山县第二开标室开标,并于2021年09月17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通山县鑫瑞矿业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锦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中原吉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崇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 94.53 96 95.69
投标报价备注 设计费等二类服务费下浮率:51%;建安工程费下浮率:4% 设计费等二类服务费下浮率:58.41%;建安工程费下浮率:3.02% 设计费等二类服务费下浮率为:53.35%;建安工程费报价下浮率:3.5%
质量(如有)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及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及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及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天) (交货期、服务期) 4年,1.勘测设计计划工期:100日历天,单个项目勘测设计工期25日历天,具体工期按业主单位要求完成;2. 施工计划工期:单个项目工期以批复的设计方案工期为准,项目总施工时间不超过4年。单个项目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4年,1.勘测设计计划工期:单个子项目勘测设计时间不超过30日历天,具体工期按业主单位要求完成;2. 施工计划工期:单个项目工期以批复的设计方案工期为准,项目总施工时间不超过4年。单个项目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4年,1.勘测设计计划工期:单个子项目勘测设计时间不超过30日历天,具体工期按业主单位要求完成;2. 施工计划工期:单个项目工期以批复的设计方案工期为准,项目总施工时间不超过4年。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舒华锋 刘德学 吴涛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 鄂142192006328 鄂242151662604 鄂242141659209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1年09月19日至2021年09月23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通山县鑫瑞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通山县通羊镇新城社区竹林小区九宫大道255号2楼202(老人社局)
联系人:乐涛
电话(传真):0715-2880295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教育局9楼901室
联系人:曹工
电话(传真):13886549909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通山县滨河路73号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3楼310室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传真):0715-2361508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1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