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高新区电子科技产业园EPC总承包(CBZX-202209FJ-032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赤壁市发布时间:2022-09-28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赤壁高新区电子科技产业园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位于赤壁高新区中伙产业园,西临光谷纵三路
  • 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1779亩,园区建设用地1195亩,市政工程建设用地面积181亩。本次规划总建筑面积439004.29㎡,其中厂房363020.84㎡,仓库12512㎡,维修间6000㎡,综合楼37564.62㎡,食堂5057.08㎡,附属建筑14849.75㎡。建筑占地面积264294.6㎡,停车位2200个。主要为标准厂房,食堂和综合楼等配套用房,门卫、配电房、消防泵房、污水处理站及垃圾房等其他附属设施等。市政工程包括路面工程、铺装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燃气工程、弱电工程、电力工程等。其他
  • 范围: 本工程是EPC总承包招标。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相关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工程设计等。2.工程采购是指: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标段划分:/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1-10合同估算价:128000.00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0-24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赤壁高新区电子科技产业园EPC总承包(CBZX-202209FJ-03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BZX-202209FJ-03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壁高新区电子科技产业园EPC总承包已由赤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赤发改审批【2022】3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赤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湖北赤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赤壁市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赤壁高新区中伙产业园,西临光谷纵三路、南邻光谷横二路、东临光谷纵五路、北临107外迁线。 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1779亩,园区建设用地1195亩,市政工程建设用地面积181亩。本次规划总建筑面积439004.29㎡,其中厂房363020.84㎡,仓库12512㎡,维修间6000㎡,综合楼37564.62㎡,食堂5057.08㎡,附属建筑14849.75㎡。建筑占地面积264294.6㎡,停车位2200个。主要为标准厂房,食堂和综合楼等配套用房,门卫、配电房、消防泵房、污水处理站及垃圾房等其他附属设施等。市政工程包括路面工程、铺装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燃气工程、弱电工程、电力工程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是EPC总承包招标。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相关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工程设计等。2.工程采购是指: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1-10 合同估算价:128000.00万元
2.3其他: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 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能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附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9月29日至2022年10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赤壁 高新技术 产业园区 管理委员 会
代理机构:
赤壁市锦 华工程造 价咨询有 限公司
地址:
赤壁市中 伙铺镇中 伙社区7 组
地址:
赤壁市河 北大道3 69号
邮编:
437300
邮编:
437300
联系人:
周月名
联系人:
沈建华、徐斯敏
电话:
/
电话:
0715-5908188/1313595138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550668337@qq.com
电子邮件:
1003522585@qq.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行赤壁赤马港支行
账 号:
/
账 号:
579 457 534 963
2022年09月28日
附录: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部分的联合体成员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

施工方近 5 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日期为准)提供单项合同金额 8 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EPC项目、设计方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 1 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在 8 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或EPC项目业绩。

1、施工方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方业绩必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proxy.xianning.gov.cn/asite/jsbpp/index/)或其他政府平台业绩,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设计方业绩须提供合同 中标通知书。

财务要求

提供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不得亏损。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信誉要求

1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

2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提供承诺)

3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

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

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承诺)

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 )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承诺)

6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无在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

7 、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 ( ) 未被列 为重点监察对象 ;(提供承诺)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方)或设计负责人(设计方)、技术负责人(施工方)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

9 、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提供承诺)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人员

资格要求

数量

项目经理

1 )具备建筑工程 级注册建造师( 2 )具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 施工 单位担任,负责本 项目 实施过程中的 监督 管理;( 4 )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承诺如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提供承诺)。

1

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设计负责人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相关专业 高级 职称,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

1

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技术负责人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 高级 职称 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1

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咸政规( 2017 8 号)第六条(二)“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进一步完善项目经理违法违 规行为记分制度,强化对注册人员的执业过程监管,在招投标环节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 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对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履职行为进行事中 事后监管。”的 要求,在招标文件中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本标段(包)

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能力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品种齐全,可以充分满足本标段施工需要。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部分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