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夜景照明改造工程(EPC)(SZZX-202202QT-003002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咸宁市发布时间:2022-06-13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城区夜景照明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
  • 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银泉大道、咸宁大道、麦笠山路、长安大道、金桂路及淦河流域(太乙桥到丹桂桥段)的夜景照明。其他:无
  • 范围: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银泉大道、咸宁大道、麦笠山路、长安大道、金桂路及淦河流域(太乙桥到丹桂桥段)的夜景照明。具体各区域涉及改造内容如下:银泉大道:银泉明珠、领秀城、银泉广场、旗鼓大酒店、金旗商贸、天洁西门、尚城国际等既有小区临街外立面;咸宁大道:墨香苑、鄂高对面商业街、鄂高对面游园、博仁天下、学府华庭、香泉公馆、法院左侧私房、湖科右侧私房、锦秀城、住建右侧私房、丹桂大厦、品阁园、温茶巷口私房、锦秀山庄、税务局侧私房、城市印象等既有小区、临街私房、公共景观等;麦笠山路:龙潭湿地公园、市实验二小;长安大道和金桂路的临街既有小区及临街私房;淦河流域:太乙桥到丹桂桥段区域内的一河两岸线子项目(包括两岸的围栏、景观、廊亭、牌坊、假山、部分树木及太乙桥);该段以桥梁区间划分为4段,分别为:1.太乙桥到温泉桥段(包括太乙桥);2.温泉桥到金桂桥段(月亮湾段为重点区域);3.金桂桥到银桂桥段(包括西岸折桂亭);4.银桂桥到丹桂桥段(包括西岸小游园)。标段划分:1个标段计划工期: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7-15合同估算价:1089.62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7-05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城区夜景照明改造工程(EPC)(SZZX-202202QT-003002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X-202202QT-003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区夜景照明改造工程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202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咸宁大道、麦笠山路、长安大道、金桂路及淦河流域(太乙桥到丹桂桥段)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银泉大道、咸宁大道、麦笠山路、长安大道、金桂路及淦河流域(太乙桥到丹桂桥段)的夜景照明。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银泉大道、咸宁大道、麦笠山路、长安大道、金桂路及淦河流域(太乙桥到丹桂桥段)的夜景照明。具体各区域涉及改造内容如下:银泉大道:银泉明珠、领秀城、银泉广场、旗鼓大酒店、金旗商贸、天洁西门、尚城国际等既有小区临街外立面;咸宁大道:墨香苑、鄂高对面商业街、鄂高对面游园、博仁天下、学府华庭、香泉公馆、法院左侧私房、湖科右侧私房、锦秀城、住建右侧私房、丹桂大厦、品阁园、温茶巷口私房、锦秀山庄、税务局侧私房、城市印象等既有小区、临街私房、公共景观等;麦笠山路:龙潭湿地公园、市实验二小;长安大道和金桂路的临街既有小区及临街私房;淦河流域:太乙桥到丹桂桥段区域内的一河两岸线子项目(包括两岸的围栏、景观、廊亭、牌坊、假山、部分树木及太乙桥);该段以桥梁区间划分为4段,分别为:1.太乙桥到温泉桥段(包括太乙桥);2.温泉桥到金桂桥段(月亮湾段为重点区域);3.金桂桥到银桂桥段(包括西岸折桂亭);4.银桂桥到丹桂桥段(包括西岸小游园)。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7-15 合同估算价:1089.62万元
2.3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3.1.2 投标人需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市政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由具有上述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3)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工程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本章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6月14日至2022年06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05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城 市管理执 法委员会
代理机构:
湖北名达 工程咨询 有限责任 公司
地址:
咸宁市银 泉大道5 39号
地址:
咸宁市咸 安区长安 大道62 号二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孙先生
电话:
18507249599
电话:
1337784565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2年06月13日
附录: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条件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市政 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 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资质; 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部分的联合体成员无需提供 “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 元。

2.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 / 万元。

/

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无在公示的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信息; 7.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 )未被列入黑名单;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9.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

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 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2)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担任,负责本标段(包)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4)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1人

/

其他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资格

设计负责人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注册建筑师或贰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 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

1人

/

施工负责人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1人

根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工程项目经理满足条件的,可以兼任

/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咸政规( 2017 8 号)第六条(二) “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进一步完善项目经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制度,强化对注册人员的执业过程监管,在招投标环节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对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履职行为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在招标文件中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

本标段(包)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1.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满足条件的可以相互兼职。

2. 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要求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品种齐全,可以充分满足本标段(包)施工需要。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部分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

备注:1.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