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江汉平原南部湖泊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三标段(TCZX-202601QT-504001001)招标公告

通城县发布时间:2026-01-08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江汉平原南部湖泊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三标段
  • 项目地址: 通城县隽水镇
  • 规模: 1)退化林修复面积17701.44亩(其中:隽水镇3112.72亩、五里镇6530.96亩、四庄乡4861.01亩、沙堆镇3196.75亩);(2)竹林修复面积3583.87亩(其中:隽水镇47.67亩、五里镇39.31亩、四庄乡3496.89亩);(3)作业道46188米(其中:隽水镇7214米、五里镇9842米、四庄乡22633米、沙堆镇6499米
  • 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通城县隽水镇、五里镇、四庄乡、沙堆镇;建设规模:(1)退化林修复面积17701.44亩(其中:隽水镇3112.72亩、五里镇6530.96亩、四庄乡4861.01亩、沙堆镇3196.75亩);(2)竹林修复面积3583.87亩(其中:隽水镇47.67亩、五里镇39.31亩、四庄乡3496.89亩);(3)作业道46188米(其中:隽水镇7214米、五里镇9842米、四庄乡22633米、沙堆镇6499米 ;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江汉平原南部湖泊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三标段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05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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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江汉平原南部湖泊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江汉平原南部湖泊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三标段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CZX-202601QT-5040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江汉平原南部湖泊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投入(以工代赈)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通城县林业局 ,招标人为 通城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咸宁市宏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江汉平原南部湖泊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三标段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 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通城县隽水镇、五里镇、四庄乡、沙堆镇 ;建设规模: 1 )退化林修复面积 17701.44 亩(其中:隽水镇 3112.72 亩、五里镇 6530.96 亩、四庄乡 4861.01 亩、沙堆镇 3196.75 亩);( 2 )竹林修复面积 3583.87 亩(其中:隽水镇 47.67 亩、五里镇 39.31 亩、四庄乡 3496.89 亩);( 3 )作业道 46188 米(其中:隽水镇 7214 米、五里镇 9842 米、四庄乡 22633 米、沙堆镇 6499 米)

2.2 招标范围: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江汉平原南部湖泊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三标段 ( 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同样有效);具备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营林)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近期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 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近 3 年平均利润大于 0 , 成立不足 3 年的按成立之日起计算年平均利润,并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今年成立的新公司提供财务报告不考核利润是否大于 0 3 、信誉要求: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或声明函):( 1 )被责令停业;(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4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 )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信用信息”( www.hbcxpt.cn )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6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单;( 7 )在近 3 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2 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 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应具有上述要求的资质。( 2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 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 )联合体各方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6 )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7 )若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以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其余内容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

3.4 其它: _ 1 )预算总金额: 25013766.24 2 )工期: 1095 日历天 _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 咸宁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 办理手机 CA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6 01 11 00 00 2026 01 16 23 59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手机 CA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下同 在所投标段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02 05 08 30

5. 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 互联网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逾 期未完成上传 或未加密的 电子 投标文件 ,招标人 (“ 电子 交易平台”) 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hbggzyfwpt.cn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通城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 咸宁市宏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大道 178

址: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宾阳门街 120

编: 437400

编: 437400

联 系 人: 戴俊

联 系 人: 吴罗艳

话: 13957733511

话: 19971249386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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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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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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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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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1 8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