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砂子岭(一期)还建房建设项目4#、6#楼室内装修项目(EPC)赤壁市砂子岭(一期)还建房建设项目4#、6#楼室内装修项目(EPC)(CBZX-202208FJ-023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赤壁市砂子岭一期还建房建设项目46楼室内装修项目
- 项目地址: 赤壁市银轮新世界对面小区建设规模:137套房源,包含4#楼三室两厅
- 规模: 137套房源,包含4#楼三室两厅(125.79m2)24套、三室两厅(105.73m2)25套:6#楼三室两厅(129.7m2)44套、三室两厅(108.7m2)44套。共计16151.81m2的房屋装饰装修。其他
- 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确定中标人。完成该项目测量、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标段划分:1计划工期:10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9-30合同估算价:1500.00万元
- 概况: 1、建设地点:赤壁市银轮新世界对面小区 2、建设规模:赤壁市砂子岭(一期)还建房建设项目4#6#楼室内装修项目,砂子岭(一期)还建房137套,其中4#楼1-13层49套,6#楼11-32层88套,工程内容以室内装修为主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9-08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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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砂子岭(一期)还建房建设项目4#、6#楼室内装修项目(EPC)赤壁市砂子岭(一期)还建房建设项目4#、6#楼室内装修项目(EPC)(CBZX-202208FJ-023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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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BZX-202208FJ-02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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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赤壁市砂子岭(一期)还建房建设项目4#、6#楼室内装修项目(EPC)已由赤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4-421281-04-01-68548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赤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赤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赤壁巨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赤壁市银轮新世界对面小区 建设规模:137套房源,包含4#楼三室两厅(125.79m2)24套、三室两厅(105.73m2)25套:6#楼三室两厅(129.7m2)44套、三室两厅(108.7m2)44套。共计16151.81m2的房屋装饰装修。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确定中标人。完成该项目测量、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0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9-30 合同估算价:1500.00万元 | |||||||||||||||||||||||||||||||||||||||||
| 2.3其他:计划工期:10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管理能力,设计方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装饰装修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 EPC 项目);联合体的另一方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设计业绩(或建筑工程 EPC 项目)。3、人员资格要求: 3.1)施工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书。 3.2)设计负责人:1 名,应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3.3)施工技术负责人:1 名,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3.4)设计团队的专业人员配置应完整,至少应具备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相关专业,配备的各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应注册证书或职称证。 3.5)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应包含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材料员、资料员。(以上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及近半年任意三个月(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的社保查询证明) 4、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5.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提供承诺书):(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1)拟任施工负责人和现场主要人员无在建工程。若中标后发现有在建工程或提供虚假社保证明,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终止合同,并上报相应监督主管部门,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计入黑名单处罚。 (2)施工项目班子成员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 22 个日历天。严格考勤制度,在项目施工期内,用人脸识别考勤机对施工负责人等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全程考勤,招标人及相关单位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违背承诺,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终止合同。(3)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在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如有转包、违法分包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终止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网上公示,并取消其三年内参加赤壁市工程投标的资格。投标人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的,中标无效。(4)投标人承诺投标人及拟派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 3 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未列入“信用中国” 网(www--creditchina--gov--cn.proxy.xianning.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严重不良行为;且以上行为不在处罚期内。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8月17日至2022年08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0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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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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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