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城发·春熙里工程S1#楼(CBZX-202212FJ-062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赤壁市发布时间:2022-12-27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赤壁市城发·春熙里工程S1楼
  • 项目地址: 赤马港街道,蒲圻大道与银轮大道交叉口南侧建设规模:S1#楼框架结构商业楼其他:/
  • 范围: 赤壁市城发·春熙里工程S1#楼标段划分:1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2-06合同估算价:393.69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1-31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赤壁市城发·春熙里工程S1#楼(CBZX-202212FJ-06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BZX-202212FJ-06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壁市城发·春熙里工程S1#楼已由赤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赤发改审批[2022] 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赤壁市蓝天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赤壁市蓝天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赤壁市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赤马港街道,蒲圻大道与银轮大道交叉口南侧 建设规模:S1#楼框架结构商业楼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赤壁市城发·春熙里工程S1#楼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2-06 合同估算价:393.69万元
2.3其他:合同估算价为:393.69657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01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3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赤壁市蓝 天城市建 设投资开 发有限责 任公司
代理机构:
赤壁市锦 华工程造 价咨询有 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咸 宁市赤壁 市赤马港 办事处河 北大道 419 号
地址:
赤壁市河 北大道3 69号
邮编:
437300
邮编:
437300
联系人:
龚承智
联系人:
沈建华、潘晓琴
电话:
13451105121
电话:
0715-5908188、15872063978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9455470@qq.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行赤壁赤马港支行
账 号:
/
账 号:
579 457 534 963
2022年12月27日
附录: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

提供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不得亏损。

信誉要求

1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

2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提供承诺)

3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

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承诺)

5 、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 )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

6 、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无在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

7 、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 )未被列为重点监察对象;(提供承诺)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

9 、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提供承诺)

人员

资格要求

数量

备注

项目经理

1 )具备建筑工程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2 )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承诺如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提供承诺)。

1

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技术负责人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提供承诺)。

1

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咸政规( 2017 8 号)第六条(二) “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进一步完善项目经理违法违 规行为记分制度,强化对注册人员的执业过程监管,在招投标环节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对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履职行为进行事中 事后监管。”的 要求,在招标文件中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本标段(包)

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能力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品种齐全,可以充分满足本标段施工需要。

提供证明材料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