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山湖新城工程项目结算复审及中间计量复核招标公告[报名中]
- 项目名称: 梓山湖新城工程项目结算复审及中间计量复核
- 概况: 梓山湖新城工程项目结算复审及中间计量复核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1.项目编号:SZZX-202406ZC-017 2.项目名称:梓山湖新城工程项目结算复审及中间计量复核 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暂定89个工程子项,合同总金额约为304199.68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02
项目详情
梓山湖新城工程项目结算复审及中间计量复核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梓山湖新城工程项目结算复审及中间计量复核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8
月
2
日
0
9
点
3
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SZZX-202406ZC-017
2.
项目名称:
梓山湖新城工程项目结算复审及中间计量复核
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暂定
89
个工程子项,合同总金额约为
304199.68
万元。其中,已竣工验收项目约
75
个,预估结算送审金额为
222921.33
万元;未办理竣工验收项目约
14
个,预估送审金额为
78999.33
万元。(以项目具体实际情况为准)
4.
预算金额:
①
结算复审:按不超过审减额的
3.6%
计取;
②
中间计量复核:
15
万元包干。
5.
拦标价(费率):不超过审减额的
3.6%
6.
服务费计取:①结算复审:审减率在
3%
以内(含
3%
),按审减额乘以投标费率计取;审减率超过
3%
部分,按超出部分的审减额乘以投标费率的
50%
计取;②中间计量复核:
15
万元包干。
7.
采购内容:
对已竣工验收但尚未结算项目进行结算复审及对在建工程中间计量结果进行复核,
具体详见
“第三章采购需求”。
8.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期满为止。
9.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10.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近半年连续
6
个月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明,并提供只聘用本单位的承诺
)
(
2
)项目组成员总人数不得少于
6
人(项目负责人除外),其中:至少含
3
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安装专业齐全)执业资格人员且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近半年连续
6
个月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明,并提供只聘用本单位的承诺
)
(
3
)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三年(
以结算审计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累计承接过(包括正在实施的)工程造价
≧
20
亿元工程结算审计项目:已完成的项目,须提供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结算审计报告关键页(至少包含工程造价确认表)原件扫描件,工程造价以结算审计报告结果为准;未完成的项目,
须提供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和相对应的施工合同
关键页
(或施工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工程造价以工程合同金额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xnztb.xianning.gov.cn/
)进行主体登陆
-
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
-
网员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
24
:
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
互联网
使用
CA
数字证书
登录
“
电子
交易
平台
”,
在所投标包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采购人 (“
电子
交易平台
”)拒收其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
日
09
时
30
分。
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
互联网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包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
电子
交易平台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
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以
电子签收凭证
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
期未完成上传
或未加密的
电子
投标文件
,
采购人(
“
电子
交易平台
”)
将拒收。
五、公告发布期限和发布媒介
1.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2024
年
7
月
10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共
5
个工作日。
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xnztb.xianning.gov.cn: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咸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
咸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
):
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
298
号
邮
编(
*
):
437000
联
系
人(
*
):
郭工
移动电话(
*
):
17771541766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咸宁市温泉塘角路
16
号
邮
编(
*
):
437000
联
系
人(
*
):
徐总、徐工
移动电话(
*
):
0175-8102186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394513970@qq.com
2024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