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高新技术孵化园(电子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赤壁市高新技术孵化园(电子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CBZX-202305FJ-015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赤壁市发布时间:2023-05-12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赤壁市高新技术孵化园电子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高新区中伙产业园内,G107外迁线以南高新区纵四路以东交汇处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6.87万㎡
  • 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6.87万㎡(约合253.11亩),总建筑面积25.08万㎡。主要建设产业园生产用房、服务用房及公共设施,其中:生产用房主要建设普通厂房12.14万㎡、洁净厂房8.69万㎡;服务用房主要建设倒班楼及信息服务中心2.55万㎡、配套服务设施1.46万㎡;产业园公共设施主要建设公厕、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站、变电房等设施0.24万㎡。配套完成园区的道路硬化、停车位、供配电、给排水、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其他
  • 范围: 本工程是EPC总承包招标。包含设计范围内相关的包含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工程设计等。2.工程采购是指: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标段划分:/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6-30合同估算价:107760.79万元
  • 概况: 1、建设地点:高新区中伙产业园内,G107外迁线以南高新区纵四路以东交汇处 2、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6.87万㎡(约合253.11亩),总建筑面积25.08万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05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赤壁市高新技术孵化园(电子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赤壁市高新技术孵化园(电子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CBZX-202305FJ-01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BZX-202305FJ-01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壁市高新技术孵化园(电子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赤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211-421281-04-01-23638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赤壁市产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赤壁市产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卓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高新区中伙产业园内,G107外迁线以南高新区纵四路以东交汇处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16.87 万㎡(约合 253.11 亩),总建筑面积 25.08 万㎡ 。主要建设产业园生产用房、服务用房及公共设施,其中:生产用房主要建 设普通厂房 12.14 万㎡ 、洁净厂房 8.69 万㎡ ;服务用房主要建设倒班楼及信息服务中心 2.55 万㎡ 、配套服务设施 1.46 万㎡ ;产业园公共设施主要建设公 厕、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站、变电房等设施 0.24 万㎡ 。配套完成园区的道路硬化、停车位、供配电、给排水、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是 EPC 总承包招标。包含设计范围内相关的包含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 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工程设计等。2.工程采购是指: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6-30 合同估算价:107760.79万元
2.3其他: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 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中:(1)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 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 家,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牵头人需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办理;(5)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 质条件、 财务要求、信誉要求、能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附 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5月13日至2023年05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5日 10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赤壁市产 城开发建 设有限公 司
代理机构:
湖北省卓 华工程造 价咨询有 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咸 宁市赤壁 市中伙铺 镇高新区 科创慧谷 园区33 #厂房
地址:
赤壁市银 轮大道富 源地小区 门口右侧 办公楼二 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饶昭
联系人:
邓伟涛
电话:
15572022656
电话:
07155210088/1807126951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5月12日
附录:

要求

备注

资质条件

投标单位须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施工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部分的联合体成员无需提供 “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方近 5 年(从投标截止时 间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报告 证明日期为准)提供单项合同 金额 8000 万元及以上建筑工 程或建筑工程 EPC 项目、设计 方近 5 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 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完成过 1 项工程建设项目投 资金额在 8000 万元及以上类 似工程的设计业绩或 EPC 项目 业绩。

1、施工方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 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方业绩必须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

http://jzsc--mohurd--gov--cn.proxy.xianning.gov.cn/asite/jsbpp/index/ 或其他政府平台业绩 ,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否则视 为无效业绩。

2、设计方业绩须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提供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 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财务不得亏损。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1、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 标资格 ;( 提供承诺)

2、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 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 吊销执照 ;( 提供承诺)

3、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 宣告破 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 ;( 提供承诺)

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 大工 程质量问题 ;(

供承诺)

5、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 ”(www.gsxt.gov.cn) 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 ;( 提供承诺)

6、在“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无在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

7、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 信用信息平台

) 未被列为 重点监察对象;(提供承诺)

8、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 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施工方)或设计 负责人(设计方)、技术负责 人(施工方)没有行贿犯罪行 为(提供承诺 );

9 、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 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 (提供承诺)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人员

资格要求

数量 /人

1)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 造师(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B );( 3)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由 联合体施工单位担任,负责本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4)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 工程项目经理,并承诺如中标 后只承担本工程(提供承诺)。

1

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 登记,且 养老保险 缴费单位应是 投标人。

设计负责人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 注册建筑师且具备相关专业 级职称,并是本单位注册人

员。

1

养老保险 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技术负责人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 他在建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1

养老保险 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 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咸政规

2017)8 号)第六条(二) “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进一 步完善项目经理违法违 规行 为记分制度,强化对注册人员 的执业过程监管,在招投标环 节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 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 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对项目 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履职行为进 行事中 事后监管。 ”的

求,在招标文件中不再强制要 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 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 位证书。

项目 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外的 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能力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 置合理、品种齐全,可以充分 满足本标段施工需要。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部分的 联合体成员应满足。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