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福线通城县段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TCZX-202408GL-005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通城县发布时间:2024-08-15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福线通城县段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 项目地址: 通城县建设规模:641.829022万元其他: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 规模: 641.829022万元其他: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 范围: 该项目起点桩号为K1007+424,终点桩号为K1057+959,设计里程50.535公里。科学系统化设置标志标线、改造完善路侧、中央分隔带防护设施,合理设置警示、诱导及减速设施,优化行人及非机动车道、平面交叉口设置,改善行车视距等,共计:护栏50540m,标志牌541块,标线19321.39m2,轮廓标118个,道口标柱172根等。标段划分:1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合同估算价:641.83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9-09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宁福线通城县段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TCZX-202408GL-00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ZX-202408GL-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福线通城县段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鄂交函【2024】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其它(上级补助资金):100.0%招标人为通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城县 建设规模:641.829022万元 其他: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该项目起点桩号为K1007+424,终点桩号为K1057+959,设计里程50.535公里。科学系统化设置标志标线、改造完善路侧、中央分隔带防护设施,合理设置警示、诱导及减速设施,优化行人及非机动车道、平面交叉口设置,改善行车视距等,共计:护栏50540m,标志牌541块,标线19321.39m2,轮廓标118个,道口标柱172根等。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641.83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①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近半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社保完税证明)。②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承诺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任务。③承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个日历天,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在项目施工期内,用人脸识别考勤机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全程考勤;④承诺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⑤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不转包、不非法分包。投标企业未提供承诺及声明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提供虚假证明或违背承诺,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移交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9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通城县公 路事业发 展中心
代理机构:
湖北华昇 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
地址:
通城县隽 水镇隽水 大道27 8号
地址:
咸宁市咸 宁大道学 府华庭三 单元21 02
邮编:
437400
邮编:
437100
联系人:
邱主任
联系人:
黄工
电话:
17871731525
电话:
1931801867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998979762@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8月15日
附录:

附录 1  资格 审查 条件 (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

附录 2  资格 审查 条件 (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 财务 要求

投标人近 (2022 2023 年度)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2024 年成立的新公司则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注: 财务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利润应大于 0元,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附录 3  资格 审查 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 业绩 要求

业绩无要求。

注: /

附录 4  资格 审查 条件 (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 信誉 要求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①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②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③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④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⑦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proxy.xianning.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同时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 3.6的要求。

注: 投标人信誉需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承诺,投标企业未提供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信誉要求第 点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经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处理

附录 5 资格 审查 条件 ( 主要人员 最低要求 )

在岗 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社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注: /

附录 6  资格 审查 条件 (其他 管理 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

安全员

1

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C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施工员

1

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并提供社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注: /

附录 7  资格 审查 条件 (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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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