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人才公寓及华润电力湖北公司职工过渡房装修项目(EPC)赤壁市人才公寓及华润电力湖北公司职工过渡房装修项目(EPC)(CBZX-202108FJ-024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赤壁市人才公寓及华润电力湖北公司职工过渡房装修项目
- 项目地址: 赤壁市车站路银轮新世界对面小区建设规模:1#楼122套房源:三室二厅60套
- 规模: 1#楼122套房源:三室二厅60套(121.82㎡)、二室二厅62套(87.72㎡),6#楼40套房源:三室二厅20套(129.7㎡)、三室二厅20套(108.7㎡),共计17515.84㎡的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采购等。其他: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中标人根据项目的相关批复等前期资料,组织、完成该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验收全过程的建设内容,以及招标人委托交办的其他事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范围: 赤壁市人才公寓及华润电力湖北公司职工过渡房装修项目(EPC)标段划分:赤壁市人才公寓及华润电力湖北公司职工过渡房装修项目(EPC)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9-06合同估算价:1620.00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9-01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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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人才公寓及华润电力湖北公司职工过渡房装修项目(EPC)赤壁市人才公寓及华润电力湖北公司职工过渡房装修项目(EPC)(CBZX-202108FJ-024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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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BZX-202108FJ-02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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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赤壁市人才公寓及华润电力湖北公司职工过渡房装修项目(EPC)已由赤壁市人民政府以请示(12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赤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赤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赤壁市长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赤壁市车站路银轮新世界对面小区 建设规模:1#楼122套房源:三室二厅60套(121.82㎡)、二室二厅62套(87.72㎡),6#楼40套房源:三室二厅20套(129.7㎡)、三室二厅20套(108.7㎡),共计17515.84㎡的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采购等。 其他: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中标人根据项目的相关批复等前期资料,组织、完成该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验收全过程的建设内容,以及招标人委托交办的其他事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赤壁市人才公寓及华润电力湖北公司职工过渡房装修项目(EPC) 标段划分:赤壁市人才公寓及华润电力湖北公司职工过渡房装修项目(EPC)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9-06 合同估算价:1620.00万元 | |||||||||||||||||||||||||||||||||||||||||
|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施工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设计方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方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为4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设计方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 1 项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③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④提供 2018、2019、2020 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日至今),牵头方提供即可;⑤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proxy.xianning.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 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严重不良行为及处罚,且以上行为不在处罚期内。若承诺失真,经调查核实按无效投标处理且列入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方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牵头方需在赤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办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①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施工方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录入人员(需提供网络截图,牵头方提供即可);②项目经理、施工方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设计负责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2021年1-6月份的社保证明(提供社保查询截图及发票),且无在建工程。若中标后发现有在建工程或提供虚假社保证明,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终止合同,并上报相应监督主管部门,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计入黑名单处罚。③施工方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承诺如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班子成员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 22 个日历天。严格考勤制度,在项目施工期内,用人脸识别考勤机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进行全程考勤,招标人及相关单位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违背承诺,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终止合同。④承诺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牵头方提供即可)。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 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在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如有转包、分包、人员缺岗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终止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网上公示,并取消其三年内参加赤壁市工程投标的资格。投标人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的,中标无效。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8月05日至2021年08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0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疫情防控期间,请参加开标的代表规范佩戴口罩,分散而坐,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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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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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